本文目录一览:
- 1、花钱升学骗局的涉案价值多少?
- 2、遗嘱中的房产能出售吗?
- 3、崩溃!家长买了学区房,却被告知套内面积小于60平不能入学!
- 4、买房认筹签协议 小心大意失荆州
- 5、手机流量用不完被清零 消费者状告长沙移动
花钱升学骗局的涉案价值多少?
近日,辽宁省辽河公安局经过连续侦查,打掉了一个以“花钱办升学”为幌子的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初步统计被害人20多名,涉案价值500多万元。
警方调查了解到,该团伙以亲属在教育厅工作、认识招办领导、有内部指标、补录等名义,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称“花钱就可以上大学,办不成全额退款”。学校越好,收费就越高。
购买入学指标多为骗局,相关协议无效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介绍,在录取结果公布前,家长与教育机构或者他人签订的,保证孩子就读高中或者高校的录取协议,或是购买入学指标等协议,不管什么形式,都是无效的。因为该协议本质上是一份合同,根据《合同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受损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不当得利,以及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如利息等。
刘明提醒,家长不要相信任何“领导亲戚”之类说辞,耽误孩子学业不说,在司法实践中,支付的钱往往很难要回。
“如果收钱的一方涉及刑事犯罪,那么他诈骗的金额可能比较大,很可能有多人受骗,家长的钱要回来有困难。如果仅仅是民事纠纷,即使法院判决了对方偿还,对方很可能一直拖欠不还,甚至联系不上。”刘明说。
遗嘱中的房产能出售吗?
论典说法出售遗嘱中的房产,买卖合同无效案情介绍胡大爷的老伴去世多年,三个孩子都由胡大爷一人拉扯长大。大女儿和大儿子相继结婚成家,只有小儿子胡刚至今未婚,与自己生活在一起。去年年底,胡大爷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且小儿子胡刚至今未婚的具体情况,就写了一份遗嘱,将自己现在居住的房子留给了小儿子胡刚,以便将来自己不在的时候,胡刚能有个住的地方,也算有个保障。
让胡大爷没想到的是,今年刚过完春节,胡刚的朋友刘明就找到胡大爷,告诉胡大爷:春节前胡刚找到自己,称他急需用钱,把胡大爷遗嘱中留给他的房子卖给了刘明,并拿出了自己与胡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胡大爷配合他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胡大爷看后非常恼火,心想自己还没死呢,胡刚居然背着自己将房子卖掉,真是让人伤心。于是胡大爷将立好的遗嘱撕了,并拒绝为刘明办理过户手续。
刘明非常着急,因为他已经把房款付给了胡刚,现在房子又办不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刘明来到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点评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告诉刘明,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的财产;遗嘱人死亡时,遗嘱生效。遗嘱生效前,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另外,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未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的,所订立的合同无效。
本案中,胡刚虽然持有胡大爷立的遗嘱,但根据法律规定,因胡大爷还健在,因此该遗嘱尚未生效。在遗嘱生效前,遗嘱中所涉及的房屋并不属于胡刚所有。在这种情况下,胡刚将房屋卖给刘明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而房屋所有权人胡大爷却不同意卖房,因此胡刚与刘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刘明只能要求胡刚返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论典律师提醒:购置房产属于生活中的大事,其中涉及很多专业性的法律问题。因此建议在购房过程中,最好能有专业律师把关或者对买卖合同进行律师见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供稿律师 王效发 李林泽)
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
主任 王东梅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九号东塔3104室
崩溃!家长买了学区房,却被告知套内面积小于60平不能入学!
近日,山东菏泽居住在中达广场、融邦中山苑等多个小区的业主表示,他们小区对应的学区为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但在今年8月网上报名时,校方以他们的房产“套内面积不足60平”为由拒他们孩子的入学申请。
家长们称,很多小户型业主因看中这些小区的教育资源,也有很多是经济条件有限才购买了小户型,学校这样的招生政策被质疑“嫌贫爱富”。
据悉,9月2日,菏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位工作人员对潇湘晨报记者表示,因为该学校是自主招生,招生条件是由学校确定的。
而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一位负责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员则称这一要求是“上级部门要求的”。
根据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2021年的招生简章显示,其中对房产和户籍的要求是“(一)本市丹阳辖区户籍(开发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或车站派出所)。(二)学区内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或儿童本人的成套住宅。”“凡二手房房产证登记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以后的,学校将通过查询相关房产交易档案判定原产权人是否有子女在本校就读。”
其中并未提到“套内面积需要大于60平”这一要求。但面对家长们的质疑,校方解释时称,早在2019年校方就在当地媒体上刊登过这一细则。
图片来源: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在当地媒体菏泽日报微信公众号“菏泽快报”在2019年7月8日曾发布《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关于招生工作的几项声明》中关于“房产”一项要求中提到,所谓“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厨房、卫生间、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一般套内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而非小公寓、商业用房、写字楼、储藏室、小阁楼等。
图片来源:菏泽快报微信公众号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学校招生有自主权,但招生要求需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如果当地教育部门没有出台这样的规定,在教育部门不介入处理的情况下,家长们可以发起行政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潇湘晨报、菏泽快报微信公众号、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招生公告报道
买房认筹签协议 小心大意失荆州
既然房子是商品,买房的和卖房的就得尊重公平、诚信等市场交易原则。即日起,本报将结合具体案例推出系列报道,揭开从认筹交定金到开盘选房的种种“猫腻”,希望给正打算买房的市民以提醒。
遭遇1:千人“团购”,开盘房源仅百余套
今年10月,市民唐兰(化名)在乾源国际广场看房,并通过置业顾问参加了现场团购。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交6000元的团购费就可以获得该楼盘的认筹选房资格,并能在开盘时享受到“总房款减30000元”的优惠。“当时办卡(认筹)的人特别多,至少有上千人。”唐兰说,受现场气氛影响,她交了6000元,获得一个开盘时选房的机会。
但唐兰发现,项目开盘当天,只推出了100多套房源。“差不多要十几个人抢一套。”还没轮到她选房,开盘房源就已经没了。包括她在内的好几百人,无奈之下只好找置业顾问退款。但原先交了6000元,扣了60元手续费。
对开盘房源及收取的手续费,楼盘销售人员回应,相关事宜都在认购协议书里有约定。唐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团购服务协议书》中,有“退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的条款。但记者发现,该协议书和收据的落款都是长沙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对此,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从合同法的角度讲,该协议书仅提供团购服务,并非认购合同,上述约定无明显违规之处,开发商的开盘行为也不受该协议约束。“如果大家在签字前能认真看清条款,提早对各种疑问做个补充说明,也不至于现在维权这么被动了。”刘明说。
遭遇2 :收了诚意金,又让业主写“退房申请”
和唐兰只取得选房资格不同,市民黄丽(化名)在2016年8月交了5000元团购服务费,获得了富兴·旺角7栋三楼一套住宅的认购资格,并签订了协议书,交了2万元诚意金,与售楼人员约定将剩余的钱款在一定时间内交齐。不过,因筹款出现困难,黄丽迟迟没能交剩余房款。“销售人员当时说,可以等我凑齐钱再办理相关手续。”
11月初,黄丽突然接到销售顾问的电话,要求她立即把购房尾款交齐,否则将算她违约,房源收回且所交的钱款将全部不予退回。因筹款仍然困难,黄丽只能在销售顾问要求下,手写了一份退房申请,才领回此前交的25000元。“我还是很想买,但当时被逼得没办法。”黄丽很沮丧。她告诉记者,如果现在想买同样的房子,要多付不少钱。
诚意金没有发挥作用,认购资格也没了。刘明律师认为,黄丽和销售人员之前的所有约定都应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否则消费者容易处于被动地位。
律师支招 条款仔细读,记得附加书面约定
律师提醒,若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对购房者权益含糊不清,购房者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合同进行修改。购房者不管是签订认购协议还是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都应该认真阅读各项条款,并对不明白的内容及时提出,要求对方予以解读,有异议的可以和销售方进行沟通,协商一致后以“补充条款”的形式附加在合同之后,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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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用不完被清零 消费者状告长沙移动
在一审败诉后,长沙消费者诉中国移动流量清零案二审近日宣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方面存在不当之处,但认定长沙移动没有构成侵 权,维持原判。2013年6月,长沙律师刘明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手机流量套餐。7月结束后,还剩92M流量没用完,进 入8月后这些没用完的流量全部被清零。
刘明认为移动公司这一做法不公平,侵犯了其财产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于2013年8月初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移动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并停止未来的清零行为。引起社会关注。
2014年2月,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流量并非“物”而是服务的计量,因此清零流量并不侵犯原告的财产所有权。结合中国移动告知的各类信息,原告“应当知道”包月流量是附有时间条件的,否则不可能提供优惠。结合其他证据,法院认为原告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未受到侵犯。
在今年6月的二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流量是不是物、套餐是否有期限、流量能否清零”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庭审辩论。相比一审关于流量并非“物”的认定,二审判决认为移动流量具有“物”的特征,用户在付费获得使用权后,如果未经权利人许可或合同约定,电信运营商擅自进行清除,将构成侵权。
不过,长沙市中院二审认为,长沙移动的相关宣传资料显示原告“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所选择的套餐是包月套餐,一旦期限届满,权益就不复存在。同时,包月套餐是运营商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种优惠方式,已成为湖南通信行业的普遍认知与交易习惯。虽然已出现流量月底不清零现象,但该现象并未成为交易惯例。因此,长沙移动没有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针对二审结果,原告刘明认为,原被告双方从未约定流量必须按月使用、月底流量清零。而且,原告已多次主张,即使存在按月缴费,但与流量必须按月使用、月底流量清零并无关联关系。鉴于此,将依法申请再审申诉。
通过此案,我们发现了一个道理,买家没有卖家精,我们大可以不用去开运营商的大笔流量,只用通过参加百度钱包的一分钱买流量活动,即可用一分钱买到100m流量,活动是百度举办的,真实性安全性本人已亲测,亲们可以放心参与购买,真的是只用一分钱就能买到一百兆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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