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如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
- 2、如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
- 3、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
- 4、如何成立律师事务所?
如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
如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各地规定可能稍有不同,以江苏省淮安市为例)
一、申请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从事律师职业;
2.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3.合伙所的设立人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个人所的设立人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二)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4.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三)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4.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四)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律师事务所的住所应当符合房屋用途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一)全体设立人签署的设立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的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章程;
(四)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还需提交全体设立人协商一致并签名的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合伙协议。
(五)设立人名单;
(六)设立人的资质材料:设立人简历表(附件下载);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设立人承诺书;设立人与原所解除聘用关系和原所出具的结清财务,业务、卷宗交清的证明;人事关系委托存放证明;原是合伙人的须提供退伙证明。
(七)合伙所推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会议决议。
(八)住所证明(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使用证明);
(九)资产证明(验资报告):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自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不予提取的存款证明;以实物方式出资的,应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和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十)市司法局出具的设立人三年内未受过停业执业处罚的证明;
(十一)《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附加申请材料:
1.在江苏省执业未满三年的律师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或未满五年的律师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应同时提交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
2.在江苏省以外地区执业的律师申请在江苏省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首先办理调档手续,档案到江苏省后,再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材料连同上述办法规定的律师执业证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3.在江苏省执业的律师,跨地级市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同时提交原执业地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出具的“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证明;
如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1.成立三年以上;
2.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
3.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
(二)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2.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3.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其中分所负责人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二、申报材料清单:
(一)一般申报材料
1.《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附件下载)
2.盖有律师事务所印章的设立申请书;
3.有效的同意开设分所的合伙人决议;
4.总所向拟设分所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资产证明(验资报告):货币或实物出资的;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自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不予提取的存款证明;以实物方式出资的,应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和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6.住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使用证明);
7.派驻律师的居民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8.总所章程、分所规章制度;
9.总所副本复印件。
(二)律师事务所总所在江苏省外的,还须提交:
1.总所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律师事务所符合设立分所条件、派驻律师执业证已收回、分所负责人具有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的证明;
2.派驻律师品行证明。
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
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一、 主管司法局的设立审查意见
二、 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 开办律师事务所申请书
(二)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申请
(三) 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准通知书
(四) 推举负责人决议
(五)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表
(六) 《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七) 《章程》、《合伙协议》
(八) 验资报告
(九) 办公场地租赁协议
(十) 发起人个人材料
1、 简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2、 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3、 学历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4、 律师资格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5、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6、 从事律师职业前情况证明;
7、 发起人档案存放证明原件;
8、 离所证明;
9、 未受行政处罚及符合五年执业年限条件的声明原件;
10、 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保证书原件
如何成立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私人开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和申请开办律师事务所的条件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以上就是北遇为大家整理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申请开办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41786.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