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义务,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义务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律师义务,以及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义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简述律师对于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 律师法在律师应对委托人承担的义务问题上,作了如下规定: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第29条,简称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理由:①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律师作为契约当事人一方,除非有法定事由的发生,否则,律师不得随意解除委托合同。②随意拒绝辩护直接损害委托人的权益。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或其亲属受到司法机关的刑事指控后,需要律师提供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要做很多事情,而且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从时间上讲不是很宽裕。如果律师随意拒绝辩护,迫使委托人更换辩护人,就会损失律师开庭前的工作时间,直接损害了被告人及委托人的权益。③律师可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形有: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第34条) ①同一案件中得双方当事人,正是由于利益相对不能调和才发生争讼,律师接受互有利害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就很难保证公道的从事代理事务。②作为代理人的律师,应当忠实于委托人,不能作出有损于或者可能有损于委托人权益的事情。③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不论是在一审还是在二审均不得同时或先后为双方担任代理人。而且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也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其理由可参考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方面。(2002年2月2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并经司法部批转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五章第28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除外。) 3、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第35条,第2款) ①律师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争议而执行职务的,律师不应当介入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之中,更不能将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作为从事代理活动的目的。②律师应当克尽职责,忠实为委托人服务。接受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往往会导致律师背弃委托人的利益。 4、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第33条,简称保密的义务) ①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到国家安全利益,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范围内不能公开的事项。 ②商业秘密:指不为他人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③个人隐私:指与公民个人声誉有关的,本人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事件。 ④需要强调的是,律师在委托代理关系结束后仍有保密的义务。

律师义务,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义务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律师在执业中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2.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可以收集、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会见、通信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出庭、参加诉讼,并享有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3.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应当依法保障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

4.律师承办法律事务时,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调查情况;

5.律师在执业中的人身权利不可侵犯;

6.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享有当事人委托或授权的一切权利;

7.律师有权获得各种诉讼文书的副本,以承办案件。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同时履行下列义务:

1.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接受委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不得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谋取一方当事人有争议的权益或者收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送礼或者行贿,不得授意或者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引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阻碍对方当事人依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9.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

10.担任过法官、检察官的律师,离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律师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我简略地回答下你的问题:

一、律师的权利: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我国律师的权利主要指律师的人身权和律师的执业权利两大部分。

(一)律师的人身权利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其内容应包括律师执业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住宅和办公地点不受侵犯;律师的名誉权不受侵犯等。对于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行为,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律师的执业权利

规定律师执业权利是保障律师顺利执业的前提,《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时的有下列权利:

1、阅卷权

指律师从事诉讼业务时,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到有关机关查阅所承办的案件的卷宗材料的权利。

律师参与诉讼的阅卷权包括以下内容:

(1)、在查阅卷宗材料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1981年4月27日)的规定:①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人或民事案件的代理人,可以到有关机关查阅所承办的本案的有关材料,了解案情;②律师可能查阅的本案的卷宗材料,不包括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记录,以及事关其他案件的线索材料。

(2)、律师阅卷,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必要的方便,并提供律师阅卷的场所。

(3)、律师阅卷可以摘录、复制,摘录的材料存入律师事务所的卷档。

(4)、保密。

2、调查取证权

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案情、收集证据的权利。

《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

(1)律师承办法律事务,享有调查取证权,是律师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保障。

(2)律师在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时,应当征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同意。

(3)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不具有强制性。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见上条)。对于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调查取证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不应当向律师签发准许调查决定书,让律师收集、调取证据。

3、会见权、通信权

指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律师,有权在监管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与他们通信。

  4、出庭时间受保障的权利

(1)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应当给律师留有准备出庭所需要的时间。

(2)律师因案情复杂、开庭日期过急,有权申请延期审理,人民法院应在不影响法定结案时间内予以考虑。

(3)人民法院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律师到庭履行职务,不得使用传票传唤律师;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书至迟应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4)改期审理的案件,再次开庭也要为律师留出适当的出庭准备时间。

5、拒绝辩护权与代理的权利

是指律师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拒绝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诉讼案件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的代理人的权利。

(1)律师在辩护或代理活动中都可以行使拒绝权。

(2)律师有权行使拒绝辩护和代理权的情形包括: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③委托人隐瞒事实;④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形,如律师因生理和精神状况破坏了律师代理该委托人的能力的,委托人侮辱律师人格的,严重破坏了二者之间的诚信关系的。

6、法庭审理阶段诸项权利

根据我国诉讼法律的规定,律师在法庭审理阶段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1)、发问权。即在庭审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律师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或者被告人发问的权利。

(2)、质证权。即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对出示的物证和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有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对到庭的证人进行质证的权利。

(3)、提出新证据的权利。即在法庭上,律师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4)、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律师的辩论权是指律师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争议的问题、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驳和论证的权利。律师通过行使辩论权,提出和证明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主张,帮助法院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

(5)、对法庭的不正当询问有拒绝回答权。

7、获取本案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指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有获得包括起诉书、抗诉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8、代行上诉权

是指律师认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时,经当事人同意或授权,代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

(1)律师的上诉权基于当事人的同意或授权;

(2)律师没有独立的上诉权,仅为代行上诉。

9、对公、检、法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如果律师发现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律师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律师的义务

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的义务既包括对律师执业条件限制的义务,也包括律师从事业务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

(一)对律师执业条件限制的义务

即法律对有特定身份的律师所施加的一定程度限制其执业自由的义务。

①《律师法》第36条规定: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②《律师法》第13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③根据1985年5月3日司法部《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能否担任兼职律师的批复》的精神,律师是各级人大代表,但不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则可以执行的律师业务。这条规定主要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国际上许多国家对此也有类似规定。

(二)、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

律师法在律师应对委托人承担的义务问题上,作了如下规定: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第29条,简称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4、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三)、律师对法院、仲裁机构的义务

1、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2、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3、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依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的辩论和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同时律师也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秩序,按照诉讼法、仲裁法的规定进行诉讼、仲裁活动。

(四)律师的其他业务

律师法还规定了律师的其他义务。

1、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这一禁止性规定,既是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也是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义务。

2、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即不能跨所执业,包括不得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

3、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第24条)

4、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依法纳税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律师的义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律师应当就其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交纳个人所得税。

5、加入律师协会并交纳会费。

6、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义务。

律师的义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义务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律师义务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律师义务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害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9.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10.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律师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

律师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正。

法定义务:律师在工作过程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和对法律行为的遵守。法律顾问对于不愿意在工作过程中知晓的客户或其他不愿意透露的信息和信息,应当保密。

根据合同规定,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起草、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办理其他委托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作为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律师,应在其受托人的职权范围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一方可以拒绝委托律师为自己的辩护或代理,也可以委托一名律师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担任律师、诉讼代理人、刑事辩护人、参加调解、仲裁、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件等工作。

根据法律,律师应尽的义务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第三十二条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人或代理人。

第十八条律师在经营活动中,应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权。法律顾问对于不愿意在执业过程中知晓的客户或其他不愿意透露的信息和信息,应当保密。然而,除当事人或其他人准备或正在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资料外。

律师要承担什么注意义务

《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律师义务:“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律师义务,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律师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此条规定律师义务,笔者认为明确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均存在问题。主要依据监管机关的审查判断和行业评判。在此前的《通知》中,并未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中的注意义务做特别注意和一般注意的区分,我们便可认为,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过程中始终应以律师的专业身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而《管理办法》第14条旨在强调律师在与法律相关业务事项上的特别注意义务,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却很有可能降低了律师在某些事项上的注意义务标准。笔者认为,律师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过程中,作为法定的参与者,对社会公众和投资者负有责任,即使并非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律师对其所应尽到的注意义务的标准也应当高于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否则便有悖于审慎和勤勉尽责的业务原则。监管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对“与法律有关的业务事项”的认定应当从宽把握,以保证在律师能勤勉尽责地核查和验证的范围。

此外,特别注意义务与普通注意义务的区别并不存在一个明确的、可量化的标准。对特别注意义务的判断,宜采取同行业内,从事相同业务的律师一般情形下通常会履行的注意义务作为标准进行判断。 《管理办法》第15条明确提出了证券业务中的“公共机构”这一概念,包括了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公证机构。该条规定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处取得的文书可以直接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而不需要再另行核查和验证。这一规定有利于明析中介机构在证券业务中的职能划分,提高业务效率。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关注,即当其他公共机构文书本身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从而导致律师据其作出的法律意见信息披露不实时,律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律师义务?依照《证券法》第173条的规定,律师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同时,从《管理办法》第15条来看,律师依此条款在法律意见书中采用其他中介机构文书时,对与法律相关业务以外的事项只需要履行普通人一般注意义务。这可能会导致这样一种局面的出现:律师即使对其所依据的其他中介机构文书的虚假陈述知情甚至是存在串通的情况下,只需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普通人一般注意义务便可轻易地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从而逃脱对投资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作者单位: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

关于律师义务和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义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以上就是北城不夏为大家整理的《律师义务,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义务》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43496.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0)
上一篇 2023年 2月 28日 上午10:46
下一篇 2023年 2月 28日 上午11:30

相关推荐

  • 律律律师法律咨询(专业的律师咨询平台)

      日常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法律性问题弄不清楚,这时候我们就会想到找专业律师来解答,可你知道怎样知道找到免费律律律师法律咨询的法律咨询服务吗?

    2023年 6月 18日
    13800
  • 纠纷律师(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当权益受到侵害纠纷律师,却又不知道如何维护权益,避免风险、增加胜算时,该怎么办呢?这时,纠纷律师你应该要想到“纠纷律师我要找律师咨询”。因为律师是拥有专业法律知识并有丰富执业经验的专业人士,能够快速帮您解决法律上纠纷。

    2023年 6月 23日
    15200
  • 河南律师营销技巧(律师营销二十一种方法)

      法制网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叶寒卉   8月4日河南律师营销技巧,由浙江省法学院等部门联合举行河南律师营销技巧的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正式揭晓,浙江省委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河南律师营销技巧的决定》、余杭推行法治指数等事件被评为十大法治事件,王盛、陈辽敏等10人当选十大法治人物。   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10周年,十年来,浙江省民主…

    2024年 9月 29日
    2800
  • 阿城专业离婚官司律师-阿城区律师电话号码

    本文目录一览: 1、谁知道成都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哪个最厉害? 2、想办理离婚有好的律师推荐吗? 3、谁能给我介绍个北京的打离婚官司的律师 谁知道成都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哪个最厉害? 1、需要你有证据证明对方阿城专业离婚官司律师的过错啥然后。才会判决对你有利。 2、成都打离婚官司比较厉害 阿城专业离婚官司律师,当属泰仁律所阿城专业离婚官司律师了。一是因为阿城专业离婚…

    2024年 3月 27日
    10500
  • 未来律师,未来律师辩论赛辩题

    今天给各位分享未来律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未来律师辩论赛辩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2023年 1月 22日
    24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