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香港的“大律师(大状)”与“律师(事务律师)”之间有什么区别?
- 2、香港大律师,与你想像的可能不一样(下)
- 3、香港资深大律师是什么级别
- 4、香港清洪大律师怎么样
- 5、香港的“大律师(大状)”与“律师(事务律师)”之间有什么区别?
香港的“大律师(大状)”与“律师(事务律师)”之间有什么区别?
1、选修课程、实习期限不同
在香港完成修读1年的法律资格证书课程(PCLL-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之后,就可选择到律师事务所(solicitors firm)做实习事务律师(trainee solicitor)或者到大律师事务所(chamber)去实习做实习大律师(pupil)。
修读PCLL课程的学生在选择做事务律师还是大律师时,除了主要是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爱好外,是在选修课程时,只要选修了大律师这门课程(bar course),实习时就可以选择去做大律师。如果没有选修这门课,就只能选择去做事务律师。
事务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完成2年实习,大律师完成1年的实习,表现良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通常就可以获高等法院任命为事务律师或大律师。即事务律师的实习期限比大律师要长一年,选修课程有一门不同。
2、出庭权限不同
因为barrister一词翻译上的原因,被翻译为大律师或出庭律师,加上重大案件开庭结束后,他们走出法庭时常被新闻媒体采访,导致许多人误以为事务律师不能出庭发言。其实这是翻译不太准确的问题,二者均有出庭权,只是事务律师及大律师出庭发言的权限(Right of Audience)有所不同。
3、工作性质不同
事务律师从属于律师事务所,面对一般客户处理有关法律事宜,并受香港律师会监管。除了民事及刑事诉讼案件外,事务律师亦会处理商业买卖、房产转让、遗产承办、公司清盘、提供一般法律意见等,工作内容广泛。个别事务律师会按实习经验专职于一个特定领域,例如房产买卖。其它事务律师则按所属律师事务所之业务性质提供多方面的专业服务。
大律师按相关规定,通常必须由事务律师转聘,不能接受客户的直接委托。另外与事务律师不同的是,大律师与所属之大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每个大律师实际上都是独资营运的个体,各自独立经营但受香港大律师公会监管。
香港大律师,与你想像的可能不一样(下)
续上篇:《香港大律师,与你想像的可能不一样(下)》
大律师必须以独资经营者身份执业,即相当于个体户。 不能与人合伙,也不能与事务律师合署办公。
但大律师可与其它大律师一起开办办事处,分担开支(如租金、共聘秘书、购买书籍等),但不分享利润。
为什么会选择大律师,而不是事务律师?
香港某大律师介绍,事务律师不同之处,在于有两年实习期,但年轻的事务律师一般有工资收入,属于授薪制居多。
而大律师则是自负盈亏。
大律师的客户一是事务律师,二是直接客户,后者也是转介给事务律师,再返聘大律师。
这 并不是说大律师都是免费代理诉讼,而是说大律师不会直接向当事人收费。
大律师向事务律师收费,事务律师则向当事人收取专业费用支付给大律师。
如何聘请大律师?
就像出租车不得拒载一样,大律师竟然也有一个“不得拒聘”原则。
如果在业务和能力范围内,不得拒聘。
当然,没有事务律师陪同,大律师不得会见当事人,且会见必须在大律师办公室。
不过,上述原则只适用于香港境内的法律业务。
有四类法律业务, 境外律师及客户可直接委聘大律师:
1)不涉及香港诉讼。
2)不涉及为在香港诉讼而准备文件。
3)不涉及在香港履行不由大律师执行的行政工作。
4)不涉及楼宇买卖等通常由事务律师执行的业务。
同时,香港大律师可以作为香港法律顾问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只是形式,不收费,个案才收费。
很多人知道香港律师一般采用计时制收费制,其实也可以根据工作量按项目收费。
但与内地律师明显不同的是, 香港大律师禁止风险代理和包揽诉讼。
比如,香港某大律师包揽诉讼取得当事人62%的诉讼所得作律师费,被判三年六个月。
香港大律师准备了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
其中关于盘问询问的技巧,其实也可为内地律师所借鉴。
这里所说的盘问,专指盘问对方证人。
盘问的决窍是:不问开放式问题,只问封闭式问题,引导性问题。 不问当时发生了什么,只问你当事人比如当时你没有看左边,是不是?同意不同意?
结尾盘问,比如,由于你没系安全带所以导致发生意外你同意吗?即使证人回答不同意也要问,其目的是说给法官听,相当于结案陈词的一个点。
王文恺大律师介绍,如果是 询问自己一方证人,则正好相反——只能问开放性问题,不能问引导性问题。
因为一切事实和问题,自当事人的嘴里说出来会更好。
电视中常见对方律师盘问已方证人时,律师会冲冠而起,大叫一声“我反对”,那么实践中是这样么?
当然,律师“反对”的权利肯定有,但只在极少数情况下使用,比如对方律师问的问题在状书中没有涉及,而且提出反对意见时,也是温文尔雅的慢慢起身,慢慢的提出自己的意见。
毕竟, 法庭上你所见到的“唇枪舌剑”,不过是来源于庭下的充分准备。
这一点,两地的律师都是一样。
香港资深大律师是什么级别
属于出庭级别律师。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通过一年律师行业实习之后,大律师协会批准之后成为大律师,处理一些重要的大案子,大律师接受案子须经过普通的律师事务所,同普通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香港清洪大律师怎么样
辩解成功率很高。
清洪是香港成功率最高的律师之一,半天的金额就高达50万,曾担任远东经济评论助理编辑及英伦报章卫报中国通讯员。
清洪是香港地区顶级大律师,曾为著名艺人谢霆锋做辩护。
香港的“大律师(大状)”与“律师(事务律师)”之间有什么区别?
香港的律师分两种,一种是大律师,一种是事务律师。大律师和事务律师只是分工不同,地位上没有分别。
1、出庭权不同:大律师就是诉讼律师、出庭律师,专做诉讼业务。其出庭权不受限制,从裁判法院到终审法院大律师都享有出庭权。
2、业务不同:事务律师处理各类法律业务,负责范围较广泛,但其出庭权受到较大的限制。事务律师仅可以到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原讼庭的内庭(即非公开庭)出庭。当事务律师不能出庭时,需要委托大律师出庭,且香港大律师接受委托的过程必须要通过事务律师。
3、法律事务不同:事务律师主要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如财产转让、遗嘱认证、婚姻纠纷、法律诉讼以及充当法律顾问。事务律师也可以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但不能在最高法院发言。
扩展资料
香港法官实行委任制度,九成以上的法官都是从大律师中委任。有执业大律师背景和相当经验的大律师可以写信给法院或进行申请,表示自己想当法官的意向,法院经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委任。终审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如果看上某位大律师会邀请并推荐,经审委会审核通过即委任该大律师为法官。
从上诉庭到终审庭,法庭的等级越高,法官的水平、资历、威望就越高,反之法官的数量就越少(终审法院的常任法官是5个,非常任法官超过10个,但很多是海外高等法院的大法官),整体呈金字塔结构。
香港的律师制度基本上是沿用英国的律师制度,其执业的范围受到很多法律上的限制,如不能出庭辩护而只能开展一些事务性的律师业务工作。而出庭律师的执业范围则十分广泛,也特别受到社会各界的尊敬。
出庭律师也就是你所说的“大状”,又可说是“大律师”。香港的事务律师并不完全是不可以出庭,其只能在区域法院以下级别的专门法庭内出庭,区域法院、原讼法院、高级法院都不能出庭,所以他们的主要业务都是非诉讼类的事务性业务,所以叫做事务律师。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法院网-《香港法院和律师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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