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律师
- 2、律师是什么
- 3、北京最权威的十大律师
- 4、中国著名的律师有哪些?
- 5、法律援助律师
- 6、律师和法律的关系
什么是律师
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律师是个法律工作者,以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为生。再具体到具体的律师工作,可大致分为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两类。诉讼简单说就是打官司、解决纠纷、争议,比如到法院起诉、去仲裁、调解等。非诉讼律师主要是处理没有争议对抗的法律事务,比如出具法律意见、审查起草文书、咨询谈判等,主要是规范预防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与普通老百姓经常接触的一般是诉讼律师,就是帮助解决各种法律纠纷的。律师实际就是个服务人员,用自己学到的法律及相关知识、积累的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所以不仅是其法律知识、经验名气,对待案件的态度、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感同样很重要,才能更好的把案件办好。律师是个法律工作者,以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为生。再具体到具体的律师工作,可大致分为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两类。诉讼简单说就是打官司、解决纠纷、争议,比如到法院起诉、去仲裁、调解等。非诉讼律师主要是处理没有争议对抗的法律事务,比如出具法律意见、审查起草文书、咨询谈判等,主要是规范预防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与普通老百姓经常接触的一般是诉讼律师,就是帮助解决各种法律纠纷的。
拓展资料:律师实际就是个服务人员,用自己学到的法律及相关知识、积累的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所以不仅是其法律知识、经验名气,对待案件的态度、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感同样很重要,才能更好的把案件办好。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是什么
律师是个法律工作者,以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为生。再具体到具体的律师工作,可大致分为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两类。诉讼简单说就是打官司、解决纠纷、争议,比如到法院起诉、去仲裁、调解等。非诉讼律师主要是处理没有争议对抗的法律事务。律师实际就是个服务人员,用自己学到的法律及相关知识、积累的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律师法》第二十六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七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八条,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最权威的十大律师
1、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2、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3、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4、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5、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
6、北京市京尹律师事务所
7、北京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8、北京尹天律师事务所
9、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10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当选择好律师以后,以下就是遗产纠纷诉讼流程了。
(1)当事人应带起诉书到被继承人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进行立案处理。
(3)原告提前交诉讼费用,法院通知原被告开庭。(4)法院审理案件并作出最后判决。
遗产继承纠纷主要包括: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
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系列问题。
处理遗产纠纷可以通过私下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纠纷处理程序包括:确定遗产范围、公民死亡时,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中国著名的律师有哪些?
中国著名律师有:朱树英、田文昌、宋中清、彭雪峰、曹树昌。
1、朱树英,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任上海市第十、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兼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
上海、北京等九城市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专业仲裁员。担任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八所大学法学客座教授。获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有一百多篇论文在国内外专题会议上发表,有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本共130余万字的专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建设工程实务问答》,以及与他人合著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
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住宅商品房交易与物业管理案例评析及法律实务》均深得业内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好评。
2、田文昌,1947年生人,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院长。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
田文昌的教学、科研、办案成果丰硕,曾发表学术论文、译文、专著、教材等一百多万字。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第一线”等栏目先后对其进行多次专访报道。
3、宋中清,男,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网站长,宋律师因为过去一年的成功奉献,被司法行政机关荣立个人三等功。
数年来一直走在全国医疗维权理论和业务实践的前列。办理的案件和发表的文章、代理词成为司法考量的重要依据,深深影响着受害患方维权的态度和理念。为坚定医疗维权信念、树立医疗司法理念和威信发挥着难能可贵的作用。
除了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充分重视并采纳该律师的意见外,数年来取得的诸如“全国首例司法鉴定对抗案”、“总理批示法律援助案”等等成功案例为众多受害者在维权的茫途上点亮了前进的阳光。
其中,该律师的成功案例“毛红、葛登娣诉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案例指导》编辑委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案例指导·民事卷》等书全面刊发推行,用以指导全国的的医疗审判。
4、彭雪峰,男,1962年出生,河北沧州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届杰出校友。
是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六届、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届全国青联常委,第九届北京青联常委、监事长。
获中国司法部“年度优秀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律师行业最高荣誉之一——“中国律师行业特殊贡献奖”。
从事律师职业二十余年,成功办理了诸多在国内或行业内部有较大影响力的商事争议案件,被国际知名法律事务评选机构《亚洲法律事务》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25位律师”之一及“亚洲最具影响力的100位律师”之一。
2019年8月,入选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名单。2019年12月22日,获 “一带一路·合规之路”年度人物奖。
5、曹树昌律师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已经三十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社会经验,曾经从事企业管理、法学教学和法律研究工作。
曹树昌律师的法律知识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知识基础之上的,具有融法学、自然科学、管理科学于一身的综合素质和全面的知识结构。
曹树昌律师致力于经济犯罪的研究和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以自己的综合实力和敬业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可能受到刑事追究或已经受到刑事追究的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援助律师
在法律援助的实践中,政府和律师基于不同的根据承担法律援助的责任和义务。对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义务的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导致政府责任虚化或为政府转嫁其责任提供根据。下面由法律律师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律师,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援助律师篇一
一、 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内容
(一)为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律师,指引符合条件的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二)负责接收、登记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转交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协助法律援助律师开展会见、转交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工作。
(四)不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为在押人员开展专项法律知识讲座,重点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和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程序、受援人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指定专人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到工作站值班,并承担律师值班的补贴。值班时间根据实际需求商定。
(二)安排到看守所值班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法律律师:
1、本人已申报成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并愿意承办刑事案件;
2、在广州市规范律师事务所执业;
3、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4、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对看守所公安民警进行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
(四)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五)监督指导工作站,及时与看守所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适时总结推广经验。
(六)办理工作站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
(七)不定期抽查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三、看守所的工作职责
(一)在看守所门口悬挂看守所“五化建设”标牌标识式样的“***法律援助处(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的标牌,看守所负责人为站长,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场所应设在便于群众咨询的位置,配备独立的办公桌椅和办公用具,墙上悬挂法律援助指南、工作站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等公示信息,办公桌上应摆放“法律援助律师”水牌,设置独立资料架用于摆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三)负责对值班律师进行考勤登记和监督管理,维持咨询现场秩序,提供值班律师的午餐,安排值班律师午休,为开车前往的值班律师提供停车位等。
(四)对在押人员进行入所教育时,向其送达《刑事法律援助告知书》,做到在押人员人手一份;向在押人员的近亲属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做到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100%。
(五)指定专人负责工作站日常运作,协助在押人员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接收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将申请材料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六)密切关注工作站运行情况,及时与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适时总结推广经验。
四、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衔接机制
(一)值班咨询
1、法律援助律师到工作站值班时,看守所民警应提醒值班律师在《看守所法援工作站值班律师签到表》上登记和签名。看守所应在每月3号前将上个月的签到表原件交换给法律援助机构,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2、在押人员有法律咨询需求的,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应在下一个律师值班日前,指引在押人员填写《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并安排好值班日当天在押人员的咨询次序和时间,在值班日将咨询表统一交给值班律师,并安排在押人员有序在指定地点向值班律师咨询。
3、法律援助律师值班时,在解答在押人员的法律咨询后,可以接受在押人员的近亲属及其他群众的法律咨询。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应指引等候咨询的群众先行填写《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并安排已填表的咨询群众排队依次进行咨询。非律师值班时间,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应指引有咨询需求的群众前往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咨询,或在律师值班日前来咨询。
4、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应将所有《法律援助咨询登记表》整理造册、存档备查,并在《看守所法援工作站值班律师签到表》上注明当月提供咨询的总人数。
5、看守所如发现值班律师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同级法律援助机构。
(二)案件移送
1、属于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情形的在押人员或其近亲属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应直接指引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填写《法律援助审批表》,在“工作站初审意见”一栏注明申请人属于何种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及出具初审意见,在24小时内将申请表、申请人资料、审批表、案件材料一并转交同级法律援助机构。
2、属于一般情形的在押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工作站人员应指引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提供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的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如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无法提供申请人的经济困难证明的,其申请有可能不予受理。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应在24小时内将申请表、申请人资料、被委托人员资料、在押人员签署的委托书、案件材料一并转交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如无法联系到被委托人员,或被委托人员无法提供申请人的经济困难证明的,及时书面告知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应将情况及时转告申请人。
3、属于一般情形的在押人员的近亲属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应将《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交给申请人,指引其在取得经济困难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后,可带齐相关材料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或本工作站提交申请。看守所指定的工作站人员收到已有经济困难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的近亲属提交的申请后,应填写《法律援助审批表》,在“工作站初审意见”一栏出具初审意见,并在24小时内将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和近亲属资料、审批表、案件材料一并转交同级法律援助机构。
五、合作方式
各法律援助机构与同级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时,应签订双方的合作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稳步推进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序开展各项法律援助工作。
附件:1、刑事法律援助告知书;
2、看守所法援工作站值班律师签到表;
3、法律援助审批表(区县工作站)。
法律援助律师篇二
20XX年5月份,由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首次入桂。在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鼓励下,立志要升华律师个人价值、发扬律师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精神的覃臣寿律师经严格考核、层层筛选后,光荣成为20XX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志愿者律师,并被指派到广西博白县法律援助中心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20XX年7月19日,覃臣寿律师到北京参加了20XX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获得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的亲切接见,并获颁荣誉证书。回到广西南宁后,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司法厅律管处、南宁市司法局均给予高度重视,帮助解决志愿者律师异地办案、生活、学习的一些问题。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全所律师给覃臣寿律师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仪式,对其志愿者工作寄予厚望。20XX年7月23日,覃臣寿律师正式到广西博白法律援助中心从事志愿者工作,博白县司法局非常欢迎志愿者律师的到来,并尽力安排好志愿者律师的工作、生活。
志愿者律师覃臣寿来到博白法律援助中心以后,排除万难、认真尽责地开展志愿者工作,积极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协助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活动,推动法律援助知识普及;协助司法局送法下乡,协助当地司法所进村开展调解工作;举办法制宣传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培养基层法律援助人才,扩大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在中小学学校举办法制宣传讲座,宣传法律援助知识。
覃臣寿律师根据博白当地法律援助的实际情况,并征询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资深律师的意见,决定对未成年人、农民、残疾人、妇女、老年人进行特色法律援助,积极为这一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工作,成果丰硕。20XX年7月23日至20XX年6月20日,志愿者律师在博白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指定辩护案20件,民事22件,劳动争议仲裁案3件;现共结案30件,其中刑事指定辩护案结案17件,民事案件结案13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多达835124.35元,为众多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提供了应得的法律援助。
覃臣寿律师在博白县组织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八次,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两千份,现场接待群众五百多人,为群众提供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农民工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另外,覃臣寿律师还多次与相关领导下乡处理群体敏感纠纷案件,典型的有:20XX年12月2日覃臣寿律师还协同博白县司法局林书记、县政府办莫副主任、冯勇到博白县英桥镇新圩村调解许某学生校园伤害事故案,一直到凌晨十二点半,终于与受害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这一事故。20XX年12月7日随同博白县司法局黄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公证处两位同志到博白电视台录制行风热线广播电视节目,就公众关心的法律援助、公证等有关问题回答听众朋友的现场提问。20XX年12月11日、12日,与司法局一起组织20XX年本县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并到博白镇一小、博白县实验中学监考。
在办理法援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志愿者覃臣寿律师还积极与博白各镇司法所进行案件交流及密切联系,协同中心负责人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会议学习制度、报表统计制度等制度,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加大充实中心的法律援助队伍,加强了博白县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对外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博白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期间,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司法厅律管处等多次派员到博白关心、指导律师志愿者的工作;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多次组织案件研讨会,为覃律师法援工作出谋划策,该所主任林敢律师还两次带领部分律师到博白县慰问、关心覃臣寿律师,为其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难题;博白县司法局更是尽力为志愿者律师排忧解难,积极配合、协助志愿者律师在博白开展工作。在各方关心、努力支持下,志愿者律师在博白能够顺利开展“1+1”法律援助工作。
博白县人口众多,教育普及率相对较低,属国家贫困县之一,法律援助需求旺盛,法律援助工作任重道远。法律律师我们深切地期望有更多像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覃臣寿律师这样不讲回报、只谈贡献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的队伍,尽量把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最需要我们提供帮助的地方,为建立更加和谐稳定的博白乃至中国尽一份微薄之力。
20XX年,覃臣寿律师再次被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获批成为20XX年度“1+1”中国法援志愿者律师,将再次在广西博白县法律援助工作一年,为博白的法律援助事业贡献青春和热血。可以说,法律援助,任重道远;志愿者精神,薪火相传,永不停息。
20XX“1+1”中国法援志愿者在路上!
法律援助律师篇三
一、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接待、登记工作;
二、 认真做法法律援助的申请初步审查工作,并按法律援助的有关 规定,向当事人及法律援助知道科提出意见;
三、 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能,做好咨询、代书、上门服务等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的对象:具有长沙县常住户口、暂住证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证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2、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服务费用。经济困难具体标准是:未达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确定的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未达到政府确定的当年经济贫困线的农村居民;
3、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4、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5、刑事案件中外国籍或无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6、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政府公益项目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7、经审查批准获得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为受援人。
律师和法律的关系
法律主观:
一、律师与法律工作者1、我国现行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主要设定了两种人为专职的法律执业人员:一为律师;二为法律工作者。2、我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3、根据行政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是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二、律师与法律工作者的相同点二者的相同点是,都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三、律师与法律工作者的区别区别之一,二者产生和存在的法律基础不同。律师的产生和其执业的基础,是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法律工作者的产生和其执业的基础,是根据行政规章《关于乡镇法律法务所的暂行规定》(现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设定是没有法律基础的。区别之二,二者执业的准人不同。要想做律师,必须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职业资格。从2002年起,要想做律师,必须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而做基层法律工作者,就没有这样的准入程序,只要你想做并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同意就行。区别之三,二者执业的法律水平或者说是法律知识的含量不同。做律师,首先得是法律本科毕业,才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参加考试,不是一般人就可以成就理想、如愿以偿的。就以2002年的考试为例,全国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有38万之多,但因此而获得资格的人只是报考人数的百分之六点多有资格做律师的人,其知识含量的程度有多少,我这里不说,你也会猜想了。而做法律工作者,只要具备高中文化就可以了。区别之四,二者服务的范围不同。律师的服务范围十分广泛,凡是社会生活中用得上律师的事务,律师都可以发挥作用。而法律工作者的服务范围仅限于从事简单的民事类代理事务,他们不具备从事刑事类代理和辩护业务。区别之五,二者执业的地域不同。在全国范围类,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律师也有一定的执业空间。法律工作者的执业受地域范围限制,根据司法部对行政规章《乡镇法律法务业务工作细则》的解释,基层法律工作者不能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现在广东\上海\北京等发达地方已经不允许法律工作者出庭参加.区别之六,二者体现的社会价值不同。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是世界各法制国家的同类设定,律师的社会作用,国际条约《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1990)》有系统的揭示,其中之一就是“要求所有人都能有效地得到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法律服务”。因此,有人说:“没有律师就没有司法公正”。法律工作者的职业设定,只是中国的现象,不是国际上通常的做法,因此也就没有“没有法律工作者就没有司法公正”的说法。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目前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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