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成都律师事务所排名?哪家好?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知名度高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创始人胡云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余年
四川知名的律师事务所?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律所比较多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很多全国性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大所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都在四川成都设有分所,不同领域有不同的强者,刑事领域推荐庭立方·卓安律师事务所,卓安所是全国第三家刑事专业所,是目前四川唯一一家刑事专业所,也是全国第一家刑辩文化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小伙在公司微信群中质问工资绩效,被解除合同,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到底,这样才能更好的确保每一个打工者的合法权益。
小伙公司微信群质问工资绩效被解除合同。
唐某某是一年刚入职,成都某科技公司,源于对事业部,不久的员工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在每月10日进行发放,但是原本应该于11月10日发放的10月份工资,直到11月16日都没有收到,他默默感到非常疑惑,于是在公司内部微信群中对此事发出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了询问,同时抱怨每个月工资都拖到15号以后才发,自己的信用卡都被搞逾期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了。公司领导部门得知情况之后,立即将小伙的合同解除,同时表示这名小伙的言论过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他们我感到无法理解,于是前去咨询律师,律师表示,若以“违反公司规定”辞退,须有明确规定情形,否则无效。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公司招聘员工员工为公司做贡献,拿工资是平等的一件事,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之下,将其辞退,则是不合理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薪资发放的问题,主要是人力资源部门的问题得知情况之后也会严肃处理。
站在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打工人在工作的过程中要学会保留证据,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公司应当按时发放工资,拖欠工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次事件中公司在群内公布解除他们有劳动合同的信息,还有未经唐某某确认的言辞,因此就是应当给予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等规定,应当第一时间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定期存款变成了保险单
定期存款变成保费客户认为银行和保险公司玩欺骗
家住成都市白果林小区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冯女士最近陪母亲去银行存了7万元定期存款,但在半月前,这笔钱却变成了保费,惊讶之余的她赶到银行讨说法,银行工作人员坚称当初拿7万元投保是经当事人签字同意的,双方由此僵持不下,后在警方的协助下,保险公司将7万元全额退款。
存款女儿为母存钱7万
据冯女士讲,2月5日,她陪母亲到抚琴西路252号的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一进营业大厅,咨询台处一个小姐了迎上来。“当我明确表示准备存5年的定期,小姐建议我们办理‘金包银’,说利息很高,我们并不知道‘金包银’是什么,以为是一种存款方式,就答应了。”随后,冯女士到柜台为母亲开户转账,但对方以母亲的身份证过期为由不予办理存款业务,“于是我们正要离开,那个小姐冲上来称身份证过期了也可办理。”于是,冯女士和母亲返回办理了7万元的定期存款业务。冯女士回忆说,她在柜台为母亲开户转账时,母亲在咨询台小姐的指点下签字办理了一些手续,“我并不知道是些什么手续,也没过问。”
变故7万存款变保费
据冯女士讲,2月13日,银行给她打电话要她的身份证号码,“对方称因为我母亲的身份证过期了,虽然我心存疑问,但还是将号码告诉了对方。”
2月21日,冯女士的母亲接到银行电话,叫她去拿一样手续。当天下午,冯母赶到银行,“母亲在银行领取手续时,工作人员让她在一张表格上签字,而工作人员自始至终都用手按着表格的上部分,只留出签字处。我的母亲今年63岁了,识字不多,不但没看表格的内容,也没过问工作人员。”
21日晚上,冯女士回家后看到母亲从银行拿回的资料当时就傻眼了,7万元定期存款竟变成了保费。
震惊7万现金被划走
22日一早,冯女士和母亲找到银行,双方就此事发生了争执并僵持不下。“在争吵过程中,我还意外发现,当初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时,银行给的竟是一本活期存折。”后来,冯女士只好报警。在警察的协调下,保险公司于当日将钱如数退还给了冯女士。
“经过查询,7万元存款已被划走,转给了某保险公司,而这一切我们并不知情。”冯女士非常气愤,一再追问银行工作人员,对方坚称这都是经当事人同意签字的。
疑点他人代当事人签名?
昨天,冯女士向记者提供了那份保险合同复印件。在这份名为“金包银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保险单”上载明,投保人是李某(冯母)、被保险人为冯女士,受益人是李某,投保时间为2008年2月19日至2037年2月18日(共29年)。冯女士说,在“保险单说明”栏里说“本保险受益人限定为被保险人本人”,但她的那份合同的受益人却是投保人李某,况且29年后,她的母亲还不知道是否健在,她还怎么能受益?
而在“银代保险专用投保书及授权声明”中,列为被保险人的冯女士的签名并不是她本人的,而在《契约内容变更通知书》里,母亲李某的签名也不是母亲本人的。
保险公司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可能只是一场误会
冯女士认为,银行和保险公司存在利益关系,“我有理由相信当初工作人员在为我们办理存款业务时采取了欺骗手段,而且在我们得到保险合同的半个月当中自始至终都没告诉我们真实情况。”
记者随后来到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办理保险业务之前,我们肯定是告知了对方。”当事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件事只是一场误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当事人在办理业务时没理解工作人员的话,而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前肯定是告知了对方的,当事人也是同意了的;另外,不排除当事人在办理保险后又反悔了,才找到银行退保,还一口咬定银行工作人员当初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律师观点银行应避免引发“诚信危机”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大福律师认为,出现上述储蓄变为保险的情况,主要是一方有意误导,一方疏忽大意所致。从法律的视角讲,这份保险合同是可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同时他也提请前往银行办理各类业务的朋友,一定要认真阅读书面材料、核对凭证、清点金额,且勿盲目签字,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关于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和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排名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以上就是走稳感情路为大家整理的《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排名》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45954.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