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男子为见女友2次跳桥被刑拘,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爱情没有错,但是也不应该给身边和社会的人带来不便与麻烦,给他人造成影响。四川绵阳一55岁男子为见女友2次跳桥被刑拘,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会怎么样?

55岁男子为见女友2次跳桥被刑拘,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5月6号,在四川绵阳的涪城区饮马大桥上,一名五十五岁的男子爬上桥顶扬言要跳桥。接群众报警后,小浮桥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开始对该男子进行劝导,但该男子拒绝接受民警和现场人员的救援。

在“僵持”八个多小时后,男子终于被说服并通过消防车云梯安全落地。经过警方调查,这是该男子继今年5月1日之后,已经是第二次跳桥秀,曾扬言自杀是为了炮制新闻,制造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关注,这样就可以迫使其女友到现场与其见面。目前,该名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55岁男子为见女友2次跳桥被刑拘,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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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会怎么样?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55岁男子为见女友2次跳桥被刑拘,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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