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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能否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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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诉过程中云浮律师,二审是经常遇到云浮律师的名词,它是就一审而言第二审人们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二审对于法院最终裁定的公正性起到很大程度的关键作用,那么在法律中二审的定义是什么?什么又是司法鉴定?二审能否申请司法鉴定?为大家解答。
一、第二审程序
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二、司法鉴定
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三、二审能否申请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却没有作出规定。
根据《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十一条
“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二审能否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况,答案是肯定的,通过司法鉴定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判决的客观和公证。然而具体的规定又根据诉讼事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潍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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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打人造成的后果。
如果对方没有受伤或受到的是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要受到治安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对方受到轻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对方受到重伤或因此致死,属于公诉案件,要受到刑事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结果如果造成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有财产损失,可以要求财产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遗产继承法院收费
热门城市云浮律师:扬州律师孝感律师云浮律师永州律师玉林律师长治律师周口律师中卫律师枣庄律师盘锦律师继承从被 继承人死亡 时开始云浮律师,但因遗产继承产生云浮律师的纠纷,则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遗产继承的 诉讼时效有 多久?而就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的诉讼费用又是多少?云浮律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1) 继承权纠纷 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 人民调解委员会 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 遗产继承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二、 遗产继承诉讼费 用是多少 (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另外, 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 遗产继承案件 提起上诉的,按照 不服一审判决 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遗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中的一种,因此受到了诉讼时效的限制,而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而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分手可以要分手费吗?
分手后不可以索要分手费,分手后如果索要分手费方式方法不对,很可能违反法律。
“分手费”并非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生活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汇,它常指一方在分手时基于道德自省,主动或者被动给付对方的费用,通常出于补偿、止损等目的。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分手需要赔偿作出相关的规定,因此分手并不是必须给分手费的,被分手一方也不能因为对方没有给付分手费便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分手费这一做法并不受法律支持。
另外,我国讲究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分手自由,因此“分手可以但要先给分手费”这种说法也是不合理的,当初恋爱仅仅是双方确立了暂时的伴侣关系,并不是缔结了婚姻关系。
因此无论一方在分手时有没过错,另一方也不能因为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而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因此一方无权要求对方在支付分手费后再与他人谈恋爱,以此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男生真心跟你处对象的表现
1、他无法容忍其他人说你的坏话
如果男生真心跟你处对象,就会在外人面前维护你的形象。他会非常在意对方,不能允许其他人说出你的任何一句坏话。哪怕人家只是无意提到,男人也会觉得非常地生气,迫不及待想要替你反击回去,让对方不敢再冒犯你。
2、他迫不及待想靠近你
一个男生真心想跟你处对象,就会迫不及待想靠近你,想要和你拉近关系。无论他是一个理性的男人,还是一个感性的男人,一旦爱上一个人时,就会想一直跟对方在一起。没有跟喜欢的人待在一起,他心里面会感到无比地难过,做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甚至会觉得自己失去了全世界。
云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律师哪个比较专业?
建设工程本身工期长、工序复杂云浮律师,还涉及到大额资金云浮律师的周转和支付,以及各施工单位云浮律师的协调和配合,在漫长的工期中稍有管理上的疏忽,就可能造成争议,引发纠纷。在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作为律师,不仅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还需要不断积累实务经验,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疑难、前沿问题。百度下这类纠纷,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深圳的常晟荣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云浮律师他们的律师团队算是国内比较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律师云浮律师了。
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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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居间人主体的资格问题,导致大家对于自然人能否成为居间合同的主体存在疑惑。那么,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合法吗?这个问题该如何界定呢?如何确保自己签订的居间合同合法有效呢?您且听小编怎么说。
一、居间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总的说来,居间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活动。可见,居间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仅仅只是一个中介人的身份,既不参与合同的谈判,也不体现交易任何方的意志。只要是对促成交易达成提供了服务,就视为履行了义务,应取得相应的报酬。
二、自然人能否作为居间合同主体
任意自然人能否成为居间合同的主体,主要分两种情况:
1、对于某些特定活动,例如:期货居间人、保险经纪人、证券居间人等,为了便于加强监督和管理,规范居间活动的市场秩序,则应该以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予以限制和规范,需要对居间人的资格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只有经过认证批准可以从事居间服务的法人才能准许从事这项活动,否则将对其居间合同行为不予认定和保护;
2、对于一些日常或社会生活中的一般居间活动,例如:房屋买卖、保姆中介等服务,根据民法中的“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只要符合法律中居间制度的原则和规定,任何公民、法人都有权从事相关居间活动。
三、如何保护居间人的利益
为了保障您作为居间人的利益,建议您收集居间活动相关的证据。您需要收集的主要证据为:居间协议、为居间活动成功所做的努力(往返居间地的车票、住宿、购买方的证人证言等)、居间已经成功的证据(房屋买卖合同、房款支付证明等)等。
小编看来,自然人签订居间合同合法吗主要根据居间项目来区分。对于是日常或社会生活中的一般居间活动,只要正常履行居间人义务,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是某些特定领域的居间活动,是要求居间人具有特定主体资格。具体情况还需要专业律师帮助您进行区分和鉴别。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南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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