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以下问题:
1.过错种类: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是指过错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时间限制:申请赔偿只能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责任主体: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条件有:
1、仅有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
2、前述情形产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导致双方离婚;
3、另一方无过错;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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