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以下问题:

1.过错种类: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是指过错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时间限制:申请赔偿只能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责任主体: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条件有:

1、仅有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

2、前述情形产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导致双方离婚;

3、另一方无过错;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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