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一般在当事人签了字之后,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那么该协议书就会生效,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不过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因此离婚之后一方不履行的话,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达到了破裂,没有办法挽回的这样一种程度的话,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完全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这是符合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的同时,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在完全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需要签字才能确认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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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样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在适用相关规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男方是过错方,有出轨或者和她人同居的行为。这样,双方谈好条件准备协议离婚的,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在实践中,处理财产分割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要给女方多一些。至于损害赔偿的数额,应该在合理范围内,根据男方的过错程度及收入情况而定。
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如果一方有过错的,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如果是一方有法定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此时无过错的一方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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