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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宣律师的编修律典 南山开祖
道宣学养深厚,严持净戒,精通大小乘经律,于唐武德九年(西元六二六),撰著完成《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他主张圆融三学,以大乘菩萨的圆教义理会通《四分律》,阐发律学精要;更依天台与唯识教义来解释《四分律》,为小乘戒法注入大乘思想,奠定南山律宗的开宗基础。
翌年,道宣撰有《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六卷;中旅芹其后陆续完成《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一卷、疏二卷,《四分律比丘含注本》一卷、疏三卷,《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十二卷和《比丘尼钞》六卷。此乃南山律宗五大疏钞,称为“律学五大部”,为律宗重要著作,唐朝以后讲律学者,莫不宗南山,故后人又称道宣这一系为“南山宗”,镇哪尊道宣为“南山宗祖师”。
五大疏钞中,《行事钞》为研究《四分律》所不可或缺的参考要典。唐宋两代,注解《行事钞》者,计有六十多家,足见影响之大。直到后来,中国的律学家几乎全以道宣的著述为圭臬。
另外,道宣对于佛教文史学的贡献亦相当卓越。魏晋以来,前朝所遗留的佛教人物传记,因乏人作系统的整理编写,恐有遗逸失传之虑,道宣遂于贞观十九年(西元六四五)撰写成《续高僧传》三十卷;永徽元年(西元六五○)着《释迦方志》二卷;后鉴于当时佛卖毕道二教论诤激烈,乃于龙朔元年(西元六六一)撰述《集古今佛道论衡》四卷;龙朔二年高宗敕令僧尼须礼拜君亲,道宣与彦悰、玄奘大师等上书力争,此事乃止;麟德元年(西元六六四)完成《大唐内典录》十卷,为一部整理经典的目录书。道宣又针对道教之说编集《广弘明集》三十卷、《集神州三宝感应录》三卷;麟德二年完成《释迦氏谱》一卷等,凡此均为佛教重要文史著作,亦为后世治学之指南。
其中,《广弘明集》内分十篇,选辑许多魏晋至隋唐以来珍贵的佛学论文、辩论文章及帝王的诏启等,每篇加以编者的叙述及历代王臣对佛法兴废的辩论,与僧佑编纂的《弘明集》,皆为研究魏晋至隋唐佛教思想的重要典籍。而《集古今佛道论衡》则记载从东汉明帝至唐太宗年间佛道二家论诤的史实,及帝王对佛道二教的态度,为研究佛教史与道教史的重要著作。
唐智升大师于《开元释教录》中,称道宣“外博九流,内精三学,戒香芬洁,定水澄奇,存护法城,著述无辍”,洵非虚誉之辞!
道宣律师的故事
唐朝有一位道宣律师,是彭祖的后代,吏部尚书钱申的儿子,道宣律师他的母亲有一天梦到一轮太阳投入自己的腹中,就这样,便怀孕了,不久即生下道宣律师。律师自幼就和别的小孩不同道宣律师;生而好礼,正视听,肃仪容,天性严正,真是希有难得。
道宣律师从小就勤诵经书,长大以后,正式拜师求学,只要是有学问有道德的大师学者,无论多远,他都一定前往参访求授!于是外通百家诸子之说,内洞佛教戒定慧三学。十七岁正式出家,对于佛教的戒律,更是研究透彻,并能自然而然的持守精严,不论在顺境或逆境都是一样,因此他高洁的品格各所流露出来的气质就如莲花的清香一般;而他的智能之光,更如火炬高悬,照彻了整个阳世与幽冥。他为了保存并发扬佛法,一生著述不断,尤其精研律藏,把戒律幽深精微的精神意旨全部发掘出来,而使深奥难懂的“七聚”、“五篇”戒本豁然明朗。总之,道宣律师的德行超于三界之外,道业为众人所共同尊重,因此感动了诸天神祇,自动的护持在他的左右。
根据“纂灵记”一书的胡绝哪记载,道宣律师和文殊菩萨还有一段因缘呢:
道宣律师曾经到山西清宏盯凉山境游方参访,一天走到五台山之一的中台山,刚好日暮西沉,律师便歇了下来,找了个辟静的地方敷座打坐,不久入了禅定。这时有一位天界童子来到他的身旁侍立,律师出定后就问他说:
“你是什么人?”
童子答道:“我的名字叫玄畅,乃是天界之人,奉了帝释天主的命令,来此五台圣境巡视。
听说您来到了五台山,因此特地赶来侍候。”
律师便说:
“依据华严经上的记载,这五台山乃是文殊大士应化的道场,但是现在我只看到一片起伏的丘陵,以及和世间一般的草木,宛如平凡人所居住的地方,那里有什么圣人的境界呢?”
童子回答说:
“大圣境界,并不是凡夫和二乘之人所能够明白的,我只是一个凡夫罢了,您则是二乘境地的修行人。如果我们用有思惟的分别心来求不可思议的境界,那是绝不可得的,你难道没听说过:本来一种法并无两样,但是三个人从三种不同的角度去看,就有着各各不同的见解和分别了吗?要知道随裤码着各人不同业报而生得的眼睛各不相同,因此所见便自然有别。我实在的跟您说:我现在所看到的这座山,完全是碧绿清澈的琉璃颜色,在诸山的中间,都有宝林间杂其中,发出了焕耀光明,无论白天夜晚这些光芒都在闪铄相映着,至于问到文殊菩萨究竟驻锡在什么地方,这就不是我的能力所能得知的了。”
说完这番话后,童子就隐去,再也不出现了。
干封二年冬天,道宣律师在长安西明寺示寂。当时在位的穆宗皇帝特地制赞说道:“代有觉人,为如来使。龙魔归依,岳神奉侍。声飞五天,辞惊万古。金乌西沉,佛日东举。稽首归依,肇律宗主。”
唐朝有一位道宣律师,是彭祖的后代,吏部尚书钱申的儿子,他的母亲有一天梦到一轮太阳投入自己的腹中,就这样,便怀孕了,不久即生下道宣律师。律师自幼就和别的小孩不同;生而好礼,正视听,肃仪容,天性严正,真是希有难得。道宣律师从小就勤诵经书,长大以后,正式拜师求学,只要是有学问有道德的大师学者,无论多远,他都一定前往参访求授!于是外通百家诸子之说,内洞佛教戒定慧三学。十七岁正式出家,对于佛教的戒律,更是研究透彻,并能自然而然的持守精严,不论在顺境或逆境都是一样,因此他高洁的品格各所流露出来的气质就如莲花的清香一般;而他的智能之光,更如火炬高悬,照彻了整个阳世与幽冥。他为了保存并发扬佛法,一生著述不断,尤其精研律藏,把戒律幽深精微的精神意旨全部发掘出来,而使深奥难懂的“七聚”、“五篇”戒本豁然明朗。总之,道宣律师的德行超于三界之外,道业为众人所共同尊重,因此感动了诸天神祇,自动的护持在他的左右。根据“纂灵记”一书的记载,道宣律师和文殊菩萨还有一段因缘呢:道宣律师曾经到山西清凉山境游方参访,一天走到五台山之一的中台山,刚好日暮西沉,律师便歇了下来,找了个辟静的地方敷座打坐,不久入了禅定。这时有一位天界童子来到他的身旁侍立,律师出定后就问他说:“你是什么人?”童子答道:“我的名字叫玄畅,乃是天界之人,奉了帝释天主的命令,来此五台圣境巡视。听说您来到了五台山,因此特地赶来侍候。”律师便说:“依据华严经上的记载,这五台山乃是文殊大士应化的道场,但是现在我只看到一片起伏的丘陵,以及和世间一般的草木,宛如平凡人所居住的地方,那里有什么圣人的境界呢?”童子回答说:“大圣境界,并不是凡夫和二乘之人所能够明白的,我只是一个凡夫罢了,您则是二乘境地的修行人。如果我们用有思惟的分别心来求不可思议的境界,那是绝不可得的,你难道没听说过:本来一种法并无两样,但是三个人从三种不同的角度去看,就有着各各不同的见解和分别了吗?要知道随着各人不同业报而生得的眼睛各不相同,因此所见便自然有别。我实在的跟您说:我现在所看到的这座山,完全是碧绿清澈的琉璃颜色,在诸山的中间,都有宝林间杂其中,发出了焕耀光明,无论白天夜晚这些光芒都在闪铄相映着,至于问到文殊菩萨究竟驻锡在什么地方,这就不是我的能力所能得知的了。”说完这番话后,童子就隐去,再也不出现了。干封二年冬天,道宣律师在长安西明寺示寂。当时在位的穆宗皇帝特地制赞说道:“代有觉人,为如来使。龙魔归依,岳神奉侍。声飞五天,辞惊万古。金乌西沉,佛日东举。稽首归依,肇律宗主。”
另眼读佛史~朱门高僧传记第24篇
虽 通 各 宗 专 弘 律~弘赞律师
中国佛教律学,自东晋道宣律师以来,弘律者皆虽寥寥,但都为一代大师。道宣律师创南山律宗,振定了中国佛教的健康发展。历史上专弘律宗的道场,有终南山道宣律祖的道场,有南京宝华山隆昌律寺,苏州西园戒幢律寺等。著名的律祖从道宣律师以后,还有三昧律师、见月律师、香雪律师、弘赞律师,以及民国四大高僧之一的弘一律师。
近代弘律道场,其实在岭南肇庆也有一座寺院是弘律学的,只不过时间不是很长而已。这座寺院就是鼎湖山庆云寺。本文要介绍的,在岭南一心专弘南山律宗的律师,就是明末清初的弘赞律师。弘赞律师兼通佛教各宗,但他感念岭南佛教戒律松懈,僧人几乎都不守戒了。佛教本就是以戒兴教则兴,戒废教则衰。而此弘赞律师痛下决心,一定要振兴岭南佛教,重兴岭南戒律,遂发愿专弘南山律学。
弘赞律师(1611——1685),明末清初曹洞宗僧人。俗姓朱,广东新会人,字在掺,号草堂,俗名朱子仁。年轻时,跟随相城馀集生学习儒学绝碧经典,博雅能文,不足二十岁时被补充为县学的生员。此时,正是清军入主中原,弘赞律师又遭逢家庭变故,父母双亲离世。弘赞律师在读《坛经》时,读到“本来无一物”一句,感触颇深,于是就断绝荤腥,随后出家为僧,研习禅法,在鼎湖参谒道邱禅师,而且得到了道邱禅师的印可。弘赞律师自小就颖悟多慧,丰谷超拔,而又博学儒家经典,出家后,通读《坛经》妙理。继而开创鼎湖山庆云寺,并为鼎湖山庆云寺第二代住持,其实他是开辟庆云寺的第一人,也是禅宗中弘律的主要人物。
弘赞律师得到印证后,起初驻锡广州的宝象禅林。到了明崇祯六年(1633),弘赞律师来鼎湖山莲花峰结草为庵,取名莲花庵。崇祯七年(1634),栖壑禅散运师应弘赞律师之邀来到莲花庵当住持,并随即大兴土木建造寺院,改名为庆云寺。
弘赞律师平生特别注重实践和笃行,虽然精于禅法,但总因痛心于寺院丛林废戒浮夸的不坚实修行的风气,而为此决不谈禅道,一心大力弘扬律仪,宣导戒行,以此为毕生修学和弘扬的志向。弘赞律师为弘扬律学,著述丰富,前后著有二十余种,凡百余卷,皆流行于世。可谓“粤僧著述之繁,未有逾于在掺禅师者”。
弘赞律师一生以弘扬律学仪规为要事,重振岭南佛教,一生呕心沥血,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在广东肇庆鼎湖山庆云寺示寂,世寿七十五岁,他的著述颇丰,主要有《鼎湖山本人居在掺禅师剩稿》五卷、《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会释》三卷、《心经论》、《四分戒本如释》十二卷、《归戒要集》、《八关斋法》、《礼佛仪式》等数十种,并且撰写了一部转为弘扬弥勒净土的专著《兜率龟镜集》传世。
说起弘赞律师在鼎湖山结茅建寺,则有一个公案,更清晰地说明他与庆云寺的渊源。当时年轻的弘赞律师负出世之志,四处寻访得道高僧,途经端州之时,那里有个上迪邨的地方,有一位长者名叫梁少川,梁少川选中了鼎湖山莲花洞作为其父母的安葬之地。一天夜里做梦,梦中忽然出现一位神人严厉地呵斥道:“这是朱家之地,不属于你家。”梁长者梦中醒来之后,到处寻访梦中神人所言朱氏。后遇到弘赞律师,知其姓朱,则欣然将莲花峰施与弘赞律师。
弘赞律师得其宝地之后,开山平地,筚路蓝缕,缚祡为篱,结茅为庵,在梁少川等人募化资助之下,建造了简易佛殿三间。崇祯七年(1634),弘赞律师寻访问道于广州白云山蒲间寺,参礼高僧栖壑禅师为师,薙染受具。过了半年后返回鼎湖山,那时莲花庵殿堂基本建成,因为那个地名叫庆云岩,所以又改莲花庵为庆云庵。并且在崇祯九年(1636),弘赞律师率僧众迎请栖壑禅师进入鼎湖山住持庆云庵,栖壑禅师正式为鼎湖山庆云庵开山法主,改庆云庵为庆云寺,是为庆云寺开山第一代住持,也是开山第一代祖师。弘赞律师的行为,虽不能与六祖相比,但却与广州的印宗大师可以相提并论,有着一颗包容之心,弘赞律师的冲宏梁谦虚和礼敬贤者的心,正是印证了他真正领悟了正法之真义。
鼎湖山庆云寺得托于栖壑禅师之后,弘赞律师以自己心愿大事未得明了,矢志参学于四方,遂即翻山越岭,遍参海内大德高僧。当弘赞律师来到杭州参访,而得法嗣于杭州妙行寺道闫雪关和尚座下。再后来又参拜云门、瓶窑、径山、天童等诸位高僧大德,所到之处,无不被召入室参礼禅机,箭锋相拄,全得印可。崇祯十六年(1643),弘赞律师返回到广东,开创白象林。顺治十五年(1658),栖壑禅师在庆云寺示寂,庆云寺四众弟子礼请弘赞律师入山继承鼎湖山庆云寺法席,一时间鼎湖山“十方缁素衲子云集,日益兴旺恢拓,殿阁堂寮热闹庄严肃穆。”弘赞律师为鼎湖山庆云寺第二代住持,也是第二代祖师。
鼎湖山庆云寺自弘赞律师入主以来,成为岭南佛教著名寺院。栖壑禅师在此住持之时,以禅宗为正宗,兼修净土与律宗。弘赞律师驻锡之后,以厘定戒律,倡导农禅并举,宣扬禅、净、律三宗具善闻名。当然,这也是鼎湖山庆云寺初祖和二祖都是中国佛教史上有名的戒律厘定者和弘扬者,尤其是二祖弘赞律师,发誓一生唯律其它不宣的志愿所成。他们的功德事迹,在《中国佛教史略·清代佛教》和《中国佛教仪轨·传戒》中,都明确地介绍了道邱栖壑禅师和弘赞在掺律师二者在厘定戒律方面做出的贡献。更为突出的是弘赞在掺律师,早在崇祯十六年(1843),他返回广东时,“痛念戒律为生慧命,大法垂秘,狂瞽交织,盲禅魔民,弥天障目,律学不觉如线。”弘赞律师丞思所以能佛教的,只有律学而不能。于是他一心深研律学教义,以匡扶正法。首先撰写了《四分戒本如释》十二卷,《四分律名义标释》四十卷等,作为中国佛教律学的标准。其核心“岭海之间,以得鼎湖戒为重”。弘赞律师还著有《比丘受戒录》和《比丘尼受戒录》等律学专著,俱行于世,为各地传戒时所依用之。
弘赞律师一生精研律宗,他深感“持戒、修定、增慧”是佛教修行的核心和法则,持戒是修行佛法的根本,也是修行者要达到悟化成道的境界,戒是无上菩提本,只有严持戒律,才能证悟菩提。可见弘赞律师而专精律典,实是深得修行之根本妙谛,示行菩萨之大愿大行的本愿。
弘赞律师平生以弘扬律学,护持正法为己任,一生中前后著述律学专著百余卷,实不辜负“一肩担荷,若揭日月,天下皆得而见焉”之称。弘赞律师除著述之外,最难能可贵的则是,弘赞律师一生都在不停的寻求佛法之真谛,他虽在古稀之年,仍然以夙愿未酬艰而跋山涉水,离开岭南赴金陵、宁波等地,虔礼长干、阿育王二塔。临终说偈云:“今年七十五,生死如做梦。当处即解脱,错会堕无穷。”又云:“生来不曾说,死去何消闻。我来自我去,不许报讣音。”弘赞律师以人生来去之间,犹如梦幻一场,而在这来去之间,已留下无穷宝藏以供后人品鉴和学习,以及给后人做出了楷模和规范。
说到律学一宗,戒律为三藏三学之一,通于诸宗,如来在世五十年,随即说法,相为传守,到了六朝前期,小乘四种戒法《广戒》先后传入中国,自魏晋以来,律师开始出现,大多主张四分律学。然而此时佛教戒律消极,僧人还逐渐感到对戒律不适应了。唐初终南山道宣律师虽然就六尘设施,却能去恶生善,逐即开物《四分律》,以阐律宗之始,创立传南山律宗。到了明末清初时期,亦与魏晋相似,律宗消极,几近荒废,尤其岭南更为严重,弘赞律师痛极实际,发弘誓愿,遂在鼎湖山庆云寺专弘戒律法要。
弘赞律师有一位与他知名的知交,特别了解和理解弘赞律师。他就是当时广东韶关丹霞山别传寺住持澹归禅师,在他的《徧行堂集》卷三十五有一首诗《赠在掺律师七律》,诗云:“金峰贤迹自何年,宝地初开属法贤。令在人天俱入座,形成龙虎不争权。论传西域尊僧肇,律定南山重道宣。为念末流看砥柱,白云青眼各翛然。”这首七律诗全面而完整地总结和概括了弘赞律师的志向与他一生的作为。
在明末清初那个时代,能弘律学的人恐怕很少了,更何况在边远地岭南,律学方面亦是荒废严重的了。庆云寺在栖壑禅师住持时,就秉承着云栖祩宏大师和博山老人的遗愿,以戒定慧三学教育后学之辈,而不专竖念佛或禅修了。弘赞律师住持庆云寺后,更因这种原因,用其所有时间弘扬戒律,而不是以自己的见谛弘法利生。
弘赞律师一生矢志参遍大江南北,痛感岭南佛教戒律消极,丛林浮夸不实之风到处显现,这样下去岭南佛教就完全会毁灭的。而弘赞律师虽是从修禅法入手,但他一心精研律学仪轨,重振岭南宗风,一生不畏艰难,在他七十多岁高龄之时,还乘夙愿,千里迢迢到江南朝礼长干、阿育王二塔。可见他为法忘躯的精神,以及他一生的弘扬律学的思想,又一次证实了他痛心岭南佛法律仪之消极,他一心重振律学的决心。
【高僧大德的故事】道宣 (南山律师)
做和尚而未经受戒道宣律师,恰似没有领结婚证就做了夫妻,不能算数,不被承认。做了和尚倘若不守戒律,也就是自成一套道宣律师的日常行为规范,胡思乱想,乱说乱动,那显然是不如法的。
三国时,人们对出家做僧人这种进口的新鲜事物发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不忘实践,但对出家的手续却是懵懵懂懂。魏嘉平年间,印度的昙柯迦罗来到洛阳,看见中国的僧人只晓得剃个光头而不知道受戒,并不误在高堂华屋里荤素兼收,竹肉相发,便摇头不止。他即刻译出摩诃僧祇部的戒本,作为持戒的准绳,又请了个印度高僧来推行受戒仪式。正元年间,安息国(今伊朗)的沙门县谛也来到洛阳,译出法藏部的戒本。
据说,释迦牟尼在世时,为了让僧众更好的修行,订下各种戒律,在第一次佛教毁灭之际,由优婆离向弟子们宣布。因为各个教派对戒律的理解不尽一致,所以传下来的戒律也是面貌各异。
这就很让中国僧徒苦恼,戒律的混杂意味着行事的依据不能明确。头上到底烫五个疤还是六个疤,可是关系着能否往生西方乐土的大问题呢。直到唐初的道宜出来,专研律学,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受戒仪式,形成风靡佛教界的南山律宗,才真正解决了这种混乱局面,让出家豁然明白出家人该有的样子。
道宣,俗家姓钱,丹徒(今江苏省丹徒县)人。他十五岁时入长安日严寺跟智頵律师学习佛法,二十岁又到大禅定寺拜有名的智首律师做老师,学习各种戒律,并受了具足戒,也就是取得了正式出家的资格。
一天,智首讲完《四分律》,道宣那张年青的脸充满喜色,他觉得自己的理解明白无误,各条戒律一一铭记在心,便向智首请求学习禅定的功夫。不料智首稿宴老脸一沉,说:“你才听讲了一遍,就以为修行到家了?”
道宣糊涂了,他的高兴和明白都一下走得无影无踪。他感到惶恐,又很不服气。他知道自己来历不凡:母亲怀着他的时候,曾经梦见一轮明月穿过腹中,后来又梦见一个碧眼紫髯的印度僧人跟她说:“腹中的孩子即是梁朝有名的僧祐律师,僧祐又是南齐剡溪隐岳寺僧护和尚的转世。你的孩子天生该要出家,大兴佛教。”道宣常常以此激励自己刻苦学习。他扫了一眼师父,发现师父严厉的眼神正盯着他,他满脸通红,伏在地上。
寺里静幽幽的,只有断断续续的舂米声从后院飘过来。
智首道:“你专心礼佛,想尽早获得无上智慧,很好。你也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知道规矩,掌握规矩,算不上难事,难的是怎样使自己的举手投足,言语思量都不逾规矩。你受了戒,只等于师父给了个可以积善防恶的空钵子,你自己要不断地往里头注入善行,注满之日,智慧自然会流溢出来。这可是天长日久的事,道宣律师我看呐,你再听我讲二十遍《四分律》吧。”
这一讲就是十年。道宣明白了,在一遍又一遍听讲的过程中,他本身就在实践着戒律,领悟着戒律。
后来,道宣到人迹罕至的终南山深处修习定慧。坐在一个草棚里,冥想着不生不灭的境地,也不知过了多少晦明风雨。
他住的地方缺水,据说天神很爱惜这位苦心求佛法的僧人,便把手一指地下,顿时有一股清泉喷涌而出。道宣喝了这泉水,心灵更加明澈。不久,草棚的周围长满了奇花异草,香气氤氲,五彩纷呈,连狮虎之类的猛兽也跑过来,极为温顺地围坐在道宣身旁,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家园。过了些日子,有人慕名而来,道宣便建起崇义精舍,给渴望出家的人讲授戒律。
有一日,道宣正在禅堂里打坐,突然听见有个低低的声音说:“清官村那处地方,原先叫做净业寺,位置形势都佳,对修道大有好处。”
道宣赶紧点起手指头般粗的功德香,望空拜了几拜,然后领着众人去清官村。
大家齐心协力,挑砖送瓦,干了好几个月,也落成一所光光鲜鲜的庄严宝刹。
当时,终南山中所有深潭里的龙都化作人形,前来参拜。有几条龙变作妙龄女郎,裙裾飘飘,步步生莲,惹得几个年轻的小和尚心下大乱,忍不住对着那几个美丽的女子挤眉弄眼,恰好被键升一老龙撞见。老龙勃然大怒,正欲把小和尚撕成碎片,转念一想:罪过,罪过。这回来参拜宝刹开光和道宣律师,正为积善消灾,若是一快心头之恨,岂不铸成大错道宣律师?
庭院里刚好有口井,老龙便趴在井沿拚命吐口水,仿佛是在把罪肇吐个干净,然后向道宣作揖,说:“在下无心嗔怒,有心改过,方才已把毒水全吐在井里,望律师恕罪。”说完,便领着群龙呼地一声冲天而祥派去。
那几个小和尚早已吓得面如土色。道宣走到井边,探头一看,井里青烟弥漫,便让人把井封闭。
过没多久,井边生出一种谁也没见过的花,香气馥郁,闻着令人神清气爽,好几年都不曾凋谢,又有一种谁也说不出名堂的奇果,色泽洁净,散发出缕缕甘甜。后来人们发现,这些奇异的花果全是治病的妙药,不禁大叹道宣的修行,竟然把性情凶猛的群龙也感化了。
道宜在终南山持戒严谨,著述勤奋,名气越来越大。他的二百多卷著作,其中象《广弘明集》、《续高僧传》、《羯磨戒疏》、《行事钞》都是极重要的书。
当时,连在天竺的僧人都知道中国有位道宣律师,秉持戒律天下无双,只穿一件粗布袈裟,一天只进一顿糙米饭,出门从不坐车骑马,只在蒲团上打坐休息,从不在床榻睡眠,虱子在他身上随意游走,也不会让他皱一下眉。有个叫无畏的印度法师将信将疑,便特地跑到长安西明寺拜访正任上座的道宜,想看个究竟。
有一天,两个人正谈论东土和西域戒律的得失异同。忽然道宣从怀中摸出一只虱子来,无畏吃了一惊,这虱子身子胀鼓鼓的,已变成暗红色。只见道宣左顾右盼,始终没把那小畜牲扔下地。
道宣说:“不好意思,无畏法师,您可有少许绸布道宣律师?”
无畏把自己的手帕递过去。只见道宣接过手帕,轻轻将虱子裹好,放在地上,然后拍拍手,呵呵笑道:“这东西虽然无知,倒也有情有欲,只怕也有些佛性呢,岂能怠慢啊。”
无畏顿生敬畏之心,站起来连连作揖道:我在天空听人说:‘自佛灭后,像法住世,兴发毗尼,唯师一人。’果然名不虚传。若佛门子弟都似律师这般笃行戒律,发大慈悲,何愁佛门不精纯光大!
后来,中国的僧尼出家修行都以道宣所传的戒律为依归了。
古文翻译,唐道宣律师的《续高僧传》内容
《续高僧传》,或称《唐高僧传》,三十卷,或说四十卷,唐释道宣(596~667)撰。《旧唐书·经籍志》杂传类重出二部,一部作二十卷;《新唐书·艺文志》释氏类重出三部,两部作道宗撰;均误。道宣早年即有志于僧传的著述。他以为慧皎《高僧传》中记载梁代的高僧过少,而需要作补辑的工作,于是经过相当时期的收集资料,写成《续高僧传》三十卷。内容从梁代初叶开始,到唐贞观十九年(645)止,一百四十四年的期间,共写正传三百三十一人,附见一百六十人,即于贞观十九年完成。但在弯锋成书后二十年间,陆续有所增补,又成后集《续高僧传》十卷,书名见于他自己所著的《大唐内典录》第十卷和与他同时代道世著的《法苑珠林》第一百卷中。但是此十卷书后来即按科分别羼入初稿中,所以现行本记载贞观十九年以后永徽、显庆、龙朔年号的事情很多,最迟到麟德二年(665)为止(见卷二十二《昙光传》)。又玄奘卒于麟德元年,在传中也已提到(卷四)。慧璧记事到贞观之末(卷十三),《僧辩传》撰于贞观二十年(卷十五),而在《义解论》中也提到“暠(慧暠)璧(慧璧)抗声于金陵”,“常(法常)辩(僧辩)宏扬于三辅”。可以证明玄奘配坦、慧璧、僧辩等传是道宣自己所补入,而且据此修改了初稿的《译经》、《义解》两篇论。再道世《法苑珠林》引用此传数十篇,第六十三卷中引的慧璿(见本传卷十五)、六十四卷中引的慈藏(见本传卷二十四)、培闹桐六十五卷中引的智聪(见本传卷二十),都是贞观十九年以后去世的人,而所引出处一律称为《唐高僧传》,可见道世引用的,也是已经合并的本子。这说明道宣在世时,《后集》已和初稿融合而不别行了,但卷数仍作三十卷,所以开元十八年(730)智升撰的《开元释教录》中说《后集》十卷已“寻本未获”(见卷八),事实上,他在卷八中玄奘的传、卷九中那提的传,都是引自本书属于《后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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