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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产律师总结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并将相关的房地产纠纷案例制作成相关的房产纠纷案例,以此希望能够帮助到正在经历房产纠纷的当事人,这是一个使用工龄购房引起的继承纠纷案件,我把这个案件改编成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可能需要帮助的你。
案件介绍:
张晨和王梦娇系夫妻关系,两人系再婚,婚后两人生育张鹏、张盛、张17。张晨和前妻生育了张18、张4。王梦娇和前夫生育张3,张3和效1系夫妻关系。1999年6月22日,张晨死亡。2010年7月2日,张17死亡,张5系张17之子。2011年5月18日,张18死亡,张6、张7、张8、张9、张13、张10、张11、张12、张14系张18之子女。2013年11月20日,王梦娇死亡。张鹏、张盛、张3、张4、张5、效、张6、张7、张8、张9、张13、张10、张11、张12、张14均称王梦娇的父母先于王梦娇死亡。
2000年11月8日,王梦娇作为买家和某单位签订了《公有住宅楼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方将诉争房屋以10.7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梦娇,价格为1485元/建筑平方米;工龄依照其夫妇双方建立公积金前的工龄(不含1月份简历公积金年份),未建立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工龄计算至1999年,离退休职工工龄计算至其退休年份(不含1月份退休年份);本合同确定购房时间为2000年11月8日。
2004年4月9日,诉争房屋登记在王梦娇名下。2005年该单位出具了《收据》,写明:王梦娇缴纳房改房款、维修基金、税费,共计11万元。
2013年7月28日,王梦娇立下一份《遗嘱》,内容为:“本人王梦娇,丈夫张晨在1999年6月22日死亡,我们共同生育了四个子女,分别是张3、张鹏、山运张盛、张17。张晨去世后,我购买了诉争房屋,上述房屋是我的个人财产。我现在决定在虚扰我去世后将诉争房屋留给我儿子张3和其妻子效1共同继承。以上是我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以下是我的签字。”
2013年9月1日,北京长安公证处出具一份《公证书》,其中载明:“兹证明王梦娇在2013年8月28日到我处,在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朱雷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上签字,并表示知悉遗嘱的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
2015年2月,张鹏、张盛将其他继承人起诉至法院,诉求法院判决依照法定继承对诉争房屋进行分割,并要求依法分割王梦娇的其他遗产。
庭审过程:
庭审中法院查明,王梦娇在工张银行账户截止至其去世时,即2013年11月20日的余额为4.5万元。该账户显示2013年11月24日时支取了4.6万元,张3的女婿袁1称其将该款项取出,因王梦娇死亡后的前期丧葬事宜为张鹏负责,因此将该笔欠款取出后交给了张鹏,张鹏表示没有受到袁1支付的4.6万元。此账户显示2014年2月3日支取了10.2万元,2015年9月12日支取了1490元,张盛认可这两笔款项均系其支取,用于支付房租及看病差唯旦。
张鹏、张盛提交加盖公章为某某集团人力资源部的《王梦娇通知2012-2014年收入情况》一份,此材料显示王梦娇在2012到2014年实发总收入23.2万元。张鹏、张盛、张3、张5、效1、张6、张7、张8、张9、张13、张10、张11、张12、张14均认可张4是和王梦娇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张鹏、张盛、张3、张4、张5和效1均认可张18是和王梦娇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审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一、诉争房屋归张3、效1共同共有,张鹏、张盛、张4、张5、张6、张7、张8、张9、张13、张10、张11、张12、张14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张3、效1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张盛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分别给付张鹏、张3、张4补偿款2.6万元,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分别给付张6、张7、张8、张9、张13、张10、张11、张12、张14补偿款共计2.06万元。
一审判决之后,张鹏、张盛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经审理后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房产律师靳双权案件点评:
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应当依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依照本案具体情形,靳双权律师分析如下:
第一,关于继承人问题。张3、张鹏、张盛、张17均系王梦娇所生的子女,王梦娇死后,上述几人系第一顺序继承人。王梦娇系张18、张4的继母,本案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张18、张4是和王梦娇有扶养关系的继子,继子女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一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王梦娇死亡后,两人亦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张17、张18均早于王梦娇死亡,张5作为张17的子女,张6、张7、张8、张9、张13、张10、张11、张12、张14只能继承张18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诉争房屋是否为王梦娇的个人财产问题,靳双权律师认为,张晨在1999年6月22日死亡,王梦娇在2000年11月8日签订协议购买该房屋并缴纳了购房款。张鹏、张盛称该房屋购买时折合了张晨和王梦娇两个人的工龄、职级等因素,并称王梦娇缴纳的购房款为张晨和王梦娇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以此主张该房屋系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从购买时间看,该房屋系张晨死亡后购买,而遗产则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张晨死亡时该房屋尚未购买。同时从王梦娇的收入情况看,根据张鹏、张盛提交的王梦娇通知收入情况,并比对王梦娇缴纳该房屋购房款的数额及时间,王梦娇有能力以个人财产支付该房屋购房款。张鹏、张盛对该房屋性质的答辩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对此法院不应予以采纳,该房屋应当认定为王梦娇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三,关于王梦娇所立公证遗嘱的效力问题。王梦娇在神志清楚、思维清晰的身体状况下,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其死亡后将诉争房屋留给张3和效1,并办理了公证,王梦娇的公证遗嘱应当为有效遗嘱。王梦娇再喝公证人员的交谈中虽然有瑕疵,但并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
最后,王梦娇名下存款分割问题,靳律师认为,2013年11月24日所致取得4.6万元,张3的女婿袁称该款项系其支取之后交给了张鹏,张鹏对此不予认可,现双方均没有举证证明此笔款项的去想,且袁并非本案件当事人,因此关于此笔款项,法院没有一并处理。而2014年2月3日所支取的10.2万元和2015年9月12日所支取的款项,因张5表示不处理,因此该两笔款项在其他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为宜,张盛认可此两笔款项系其支取并用于生活,张盛应当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的补偿款。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律师介绍:
中国太远房地产律师网是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事务部创办,由靳双权部长领导数十名组成太远房产律师团队,具有成功办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案件经验,太远房地产律师团队对商品房、商业地产、存量房、经适房、央产房、回迁房等类型房地产在交易中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房地产案件。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资质、权属、解押、网签、面签、监管、批贷、违约、过户、交房等环节的法律问题以及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大量继承、析产、分割、确权等问题,有能力办好各类房地产案件,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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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的房产律师有哪些?
最近老在某TV上看到这个所的访谈,房产律师应该是涉及到的业务有”房产继承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分家析产房产分割纠纷等,另外还有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贴一篇报道: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专访:近年,围绕着房产纠纷的官司越来越多,这些纠纷类型主要有房产继承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分家析产房产分割纠纷等,另外还有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以及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但是在很多律师事务所,并没有这样的专业律师团队,且律师分工都不明确,经常会出现一个律师代理各种各样的案件。据笔者了解,以胜诉率高而闻名的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门针对此类纠纷设立了房产纠纷团队,并且在专项统计中该团队的胜诉率排名比较靠前。为什么要设立这样一个团队,又为何能一直维持较高的胜诉率,笔者带着这样的一个疑问走访了这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律师事务所。
第一、为何要设立房产律师团队?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团队主任律师李律师告诉笔者:司法部于1979年重建,同时律师制度得以恢复,在当年年底,全国律师事务所只有七十多家,律师人数也不过两百人。而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律师人数已经发展到了接近40万人。而随着社会分工的明细,律师行业的分工也需要进一步的分类,恒略律师事务所指册房产律师团队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应运而生。房产律师代理的此类型案件的共同点都是围绕着不动产的权利纠纷,而专注于这类纠纷的律师团队则凤毛麟角,恒略律师就是希望为当事人提供极致的法律服务,希望通过律师的专业性带给当事人最大的帮助。
第二、设立房产律师团队的目迟迅标是什么?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刘律师说:“我执业多年,一直以来把委托人的信任当成了我前进的驱动力。在接受案件之前,可能会量力而行,坚持先评估后办案,但接受委托之后我们则会秉持“全力以赴”的心态去办理案件,在每一个案件上都会花最大的心思、下最大的功夫。确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这样才能既对得起当事人的委托,也对得起自己的专业。”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刘律师的解释很好解答了我们的这个疑问。
第三、高胜诉率的房产律师团队成员如何产生?
有一部分团队成员是内部培养,更多的是在法律界招募有志于做房产律师的实干型律师。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团队王律师对笔者表示,自己执业初期办理的案件类型种类相对繁杂,刚开始是从劳动争议和人身损害这类案件入手,后来慢慢接触了涉及离婚和继承的房产纠纷领域,发现这类案件往往案情复杂,需要对法律关系的把握特别准确,也需要因人而异的制定诉讼方案,这就对律唯旦宏师的专业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王律师在那时便对房产律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开始涉及继承和婚姻的房产纠纷领域研究,后来发展成为涉及不动产权利纠纷领域的专家,刘律师是恒略房产律师团队招募的女律师之一。“别看身材娇小,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的时候厉害着呢”,在一旁的助理小张笑着对笔者说道。
第四、为何能保持这么高的胜诉率,有什么秘诀?
首先是坚持对案件的筛选,不承接无把握的案件,从另一方面,我们也不鼓励当事人打没有希望的官司,要时刻帮助客户计算投入产出的比例;其次是团队办案,每一个案件无论大小,办案思路都是团队智慧的凝结,并且从制度上,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在这个专项领域,率先实行了公司化管理、团队化办案,恒略房产律师团队主任助理常律师对笔者表示:“恒略房产律师团队从成立之初就一直坚持团队化办案思路,努力为全社会提供最高标准的法律服务。”
最后,据恒略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主任李律师介绍,恒略房产律师团队在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房产纠纷的诉讼业务的同时也承担着多个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一方面为个人提供的专业的诉讼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也帮助房地产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帮助企业有效的避免了很多法律风险。能够看见恒略房产律师团队凭凭借着专业和努力为祖国法治事业舔砖加瓦,笔者真心为他们加油,希望他们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
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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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马豹主任律师。2.金诉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王玉臣律师皮猛。
(3)京腾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张雪东律师。
(4)紫乾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刘婉律师。
(5)信凯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魏俊冰律师。握运
(6)诵盈律师事燃皮桥务所,房产纠纷律师:张敬辉律师。
(7)京云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王兴华律师。
(8)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李博天律师。
(9)公衡律师事务所,房产纠纷律师: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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