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四)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五)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能够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不按离婚判决书支付房屋补偿款是能够强制执行的。对于法院给出的离婚判决书中的各项内容,双方都是都是需要严格的遵守并执行的,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严格执行的,那么另一方能够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诉讼申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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