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虐待他人是违法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有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也可以报警处理,报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使用的,离婚时要求对方针对虐待行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在起诉之前要提前准备好以上材料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离婚的时候,如果对方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损害到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需要尽快的提出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当中的财产保全。同时也需要将搜集的证据提交给法院。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师365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以上就是黄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52249.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