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签订了,但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离婚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不能必然生效的。
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
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不能生效。
可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不要以为以后拿到法院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能作为法院的参考。
2、很多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复商议,曾产生了多份离婚协议,虽然只有一份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但这不影响其它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
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到的内容,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之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如果在离婚后,又就原共同财产的处理或其它事宜再作出新的约定,以新的约定为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所以离婚纠纷超过三年向人民法院的,会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人有可能败诉。
二、补办离婚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写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证明材料出具的说明: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4、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离婚证补办是可以一人去的,哪方丢失了离婚证就哪方去补办,登记机关一般都有档案存档。如果本人没办法亲自办理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有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相关资料。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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