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
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
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则表现为该婚姻自始无效,既可以发生在该婚姻关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后。
第四,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仅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而婚姻无效请求权的行使可以由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
第五,处理的程序不同。对于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对于争议权益的处理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解决;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国家的干预,人民法院不适用调解,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六,法律后果不同。离婚的法律后果在于解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的同时,还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无效婚姻不享有赋予配偶应享有的权利,如夫妻财产权、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等。
婚姻无效与离婚事实上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概念,婚姻无效是指双方至始至终都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双方领取的结婚证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申请婚姻无效的当事人也就无法领取离婚证了。而离婚是指在解除法定的婚姻关系,有离婚证。
现实生活当中无效婚姻,这和解除婚姻关系之间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的,因为无效婚姻一开始就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但是婚姻的法律效力与孩子的抚养权,还有抚养义务这个方面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这也就意味着即使婚姻无效,仍然是需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以婚姻无效为由逃避抚养义务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婚姻无效与离婚的区别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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