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屋赠与合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的。但是需要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后才能生效,在办理过户交付之前,赠与人是有撤销权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离婚时补充赠与合同是无效的吗
股权转让给子女并不是属于赠与,股权转让与股权赠与虽然都会让股权所有权发生变化,但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性质,转让可能是有偿的,而赠与是无偿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房屋赠与协议书如何才有法律效力
房屋赠与协议,一般自双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生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效的赠与协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协议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赠与人、受赠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即赠与人真实表示将自己所有财产赠与他人,并未受到胁迫、欺诈等手段签署赠与合同,受赠人真实表示接受财产赠与;
三、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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