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赔偿法律条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二、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
关于探视权能否接走孩子的问题,我国并未明确法律规定,实践中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的方式来决定探视的时间、方式,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具体判决。法院通常会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结合具体案情与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予以判定,同时要考虑到探视权的行使不能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可以随着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需求而改变,比如哺乳期的孩子离不开母亲,单独接走就不现实,但当孩子渐渐长大,探望权的形式应当随着子女成长需求的变化而适当进行调整,以满足子女与父母进行情感交流。探望人如果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生活、居住条件,具有在短期内抚养、教育、经济收入和行为能力的,可以采取在约定一定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的方式。
关于探视权能否接走孩子的问题,我国并未明确法律规定,实践中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的方式来决定探视的时间、方式,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具体判决。法院通常会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结合具体案情与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予以判定,同时要考虑到探视权的行使不能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可以随着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需求而改变,比如哺乳期的孩子离不开母亲,单独接走就不现实,但当孩子渐渐长大,探望权的形式应当随着子女成长需求的变化而适当进行调整,以满足子女与父母进行情感交流。探望人如果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生活、居住条件,具有在短期内抚养、教育、经济收入和行为能力的,可以采取在约定一定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的方式。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赔偿法律条件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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