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请求适当的赔偿。需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部分是物质损害赔偿,一部分是精神损害赔偿,对于过错的一方,还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内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可以另行起诉吗
离婚后可以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同时分割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会出具调解书吗
起诉离婚开庭会调解,调解成功会有调解书。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构、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调解内容。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
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
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可以赔偿精神损失费吗,法院起诉离婚,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费的,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需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部分是物质损害赔偿,一部分是精神损害赔偿,对于过错的一方,还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内财产。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以上就是张律师为大家整理的《起诉离婚可以赔偿精神损失费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53914.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