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朱明勇律师,江西南昌,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东方IC/图)
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9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度开庭。
9月15日、16日,南昌中院召开周文斌案朱明勇律师的庭前会议。周的辩护律师朱明勇称,会议确定对周文斌案全案重审。
朱明勇介绍,庭前会议已经确定由南昌中院副院长谭绍木亲自担任重新组建的周文斌案新合议庭的审判长。原来两名法官继续担任审判员,原任审判长“因身体原因”不再参与本案审理。
据中国江西网报道,今年3月4日,历时三个月之久的周文斌案一审完毕,24天实际有效庭审时间,也创下全国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时间最长的纪录。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南昌中院延长此案审理期限三个月。但是到6月12日截止日期,该案仍未结案。
法律界人士解读称,该案的重审也不是朱明勇律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审”程序。《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重审”往往特指二审法院撤销原审法院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而周案的一审已经结束,如今是只待结果的前提下进行重新审理。
据了解,11月9日重审周案的法庭系一个中型审判庭,可以容纳60人左右旁听。
要求着便装,自创“案件证据评价表”据新华网报道,公开资料显示,周文斌1960年10月生,湖南省衡阳人,原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正厅级),2013年9月2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江西省公安厅刑事拘留。
据检察机关指控,周文斌在担任华东地质学院(后更名为东华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2261.8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1万、韩元90万、购物卡2.4万元、卡地亚手表一块(价值3.86万元)、IPADMINI平板电脑一部(价值0.2万元)。
此外,起诉书还称,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曾主导了南昌大学教职工团购房项目。期间,他两次个人决定挪用南昌大学公款人民币5875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据无界新闻报道,2014年12月9日,周文斌案在南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受贿2000多万元和挪用公款5800多万元,周文斌几乎全部否认,并称,“这是江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类的冤假错案。”
周文斌仅承认收过10万港币和一块手表,称检察院指控受贿两千多万绝大部分不存在,认为学校二级机构送的钱属于学校相关部门发放的奖金和福利,不构成贿赂。
而“挪用公款”一事,周称系为了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依合同支付的购房预付款,这一行为让广大教职工集体受益,并受到各界好评。在资金到位后,他立即就将所借的钱悉数归还。
据前述澎湃新闻报道,一审时周文斌本人自辩两天半。
这位被控受贿、挪用公款的南昌大学原校长,在上次的庭审中,开创了一项又一项自辩记录朱明勇律师:他要求和落马高官刘铁男“同等待遇”着便装受审,并自行脱掉囚服“黄马甲”;他用概率计算“行贿人”与“受贿人”供述的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推演出“案件证据为假”;他连续两天不间断地自朱明勇律师我辩护,从全面依法治国,谈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两高”连续发布了多项防止冤假错案的文件,强调案件审理的程序正义;他还自创了“案件证据评价表”,测算证据真实性,并使用这一计算方法当庭测算了一位证人证言,得出该证言为真的可能性仅为0.317(满分为1)…………
在上次庭审中,周文斌还称该案为落马的“大老虎”苏荣在江西省委书记任上时对他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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