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真是异常火热,除了2个6月带来的高温,还有燃爆电影院的《战狼2》。凭借着紧凑的剧情和吴京的卖力出演,加之上映时间是爱国心爆棚的建军节前夕,《战狼2》上映短短10天,票房就强势突破了32亿,一跃成为国产电影中的NO.1。
光是打出上面这段话,小顶都觉得热血沸腾。但是最近却听到消息,《战狼2》涉嫌侵权,差点就没法上映。天啦噜!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冠杰律师事务所?下面就跟小冠一探究竟吧!
《战狼》联合出品方索赔1000万
武汉传奇人影视作为电影《战狼》的出品方之一,认为《战狼》由包括登峰国际、传奇人影视在内的多家单位联合出品,电影著作权自然也由全体出品方按比例共同享有。但是登峰国际在没有获得传奇人影视授权的情况下,就擅自对《战狼》的著作权进行了改编,传奇人影视便以侵犯著作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吴京的北京登峰国际公司进行了起诉,该诉讼包括10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以及在影院、电视台、视频网站停止播放《战狼2》的多项请求。
传奇人方代表律师表示,是因为有了全体出品方的共同努力,《战狼》才获得了巨大的市场成功,《战狼》的著作改编权和“战狼”两个字也才有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如通过正常授权许可对价至少是千万量级的,因此索赔1000万符合《战狼》当下的市场价值。
《战狼2》是“被碰瓷”还是真侵权?
回顾2015年的暑期档,电影《大圣归来》火了之后,也有些版权相关的传闻流出,甚至有人声称要投资《大圣归来》的续集。但在当时,《大圣归来》总制片人刘志江明确表示:“冠杰律师事务所我们合约里面写得非常明确,目前《大圣归来》版权并不属于我个人,而是由11个出品方按投资比例共同拥有。所有的版权开发都要经过11个人同意,如果没有经过我们同意,那么谁拍《大圣归来2》都是违法的。”
如此来看,《战狼2》没有取得《战狼》出品方武汉传奇人影视的同意,确有问题。但究竟是不是真侵权?最终还要看当初的合约是否写清版权的所有权归谁。
吴京说:法律会“还给我们一个公正”
《战狼2》被告侵权一案立案后,吴京首度谈起这一案件时,直言忘记了团队准备的词,但相信法律会“还给我们一个公正”。就在5月24日,关于《战狼2》侵权的相关结果出炉,吴京公司“登峰国际”发表声明回应:
1、《战狼》版权方从未向“武汉传奇人”授予或转让过影片版权;
2、电影《战狼2》根据我方已版权登记的文字作品改编,因此不存在侵权问题;
3、“战狼”电影之名全部权利归本公司独享;
4、《战狼2》后续工作不受影响,将如期上映。
冠杰说:法律保障,何时都少不了
在本案中,如果没有法律保护《战狼2》,也许该片真的会无法上映,说严重点,这样不仅观众看不到如此精彩的好电影,吴京整个团队及1.5亿投资也都会打水漂……幸好,如真汉子吴京所言,法律还了一个公正。
因此在冠杰律所看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无论何时都少不了法律保障,它小到能让我们不吃哑巴亏,大到保障我们的利益和名誉。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如果遇到了法律纠纷,我们也应该冷静对待,因为法律必会给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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