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收费标准(深圳律师收费标准最新规定出台)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76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76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深圳律师收费标准,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裁陈士刚、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李安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栗克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存款业务

贷款业务

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16619号】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2. 再融资事项

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律师收费标准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000.00万元。目前,公司各方正在积极推进该事项。

3. 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注销事项

2022年7月14日,公司通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0.08元回购了神彩物流原股东文超先生所持有的公司785,606股股份,经公司申请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该等股份已于2022年8月11日予以注销。涉及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已全部回购注销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37,959,234股。

4.其他

(1)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电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混改暨关联交易》。公司子公司中电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由核心团队和骨干人才组成的持股平台、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外部战略投资人。本次混改拟引入资金不超过20亿元,其中员工持股平台及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额分别不超8亿元、外部战略投资人不超4亿元。公司作为原股东,放弃参与本次增资。外部战略投资人的引入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外部战略投资人摘牌价格增资。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外部战略投资人增资事项正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挂牌。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正式挂牌。

(2)为清晰体现数据创新业务商业价值、沉淀研发成果、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0元受让了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所持有的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中电数创作为数据创新业务实体化运营的载体,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将由公司控股孙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现正在推进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电三公7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系统以现金对价38,560.10万元购买目前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71%股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交易已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系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4)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实施方式,由向控股子中国系统提供借款100,240.40万元,变更为向子公司中国系统增资100,000.00万元(其中 29,015.5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时,中国系统少数股东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3,392.73 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984.42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中国系统注册资本由 7 亿元增加至 10 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闲置物业的议案》,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其持有的位于无锡市蠡溪路的闲置房产。目前,该项目正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

(6)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数发公司100%股权用于建设“中国电子云”总部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3504万元收购中电(武汉)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武汉数发公司为主体,在其拥有的48.35亩工业用地上建设中国电子云总部基地,全部用于自用办公及研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交易已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电(武汉)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7)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黄浦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重庆江津合资公司的议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电浦智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已获得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中电(重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已获得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8)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云城引入投资者增资的议案》,河北中电云城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投资者增资,由全资子公司转为联营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确定增资方并与其签署了增资协议。

(9)2021年12月22日、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蓝信移动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同意中电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受让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35.5069%股权。上述交易已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0)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并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提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2019年3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粤03破申4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对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19)粤03破91号之一),指定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同日,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向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接管通知》((2019)深桑达破产清算字第03号),并从即日起接管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3破91号之一),裁定宣告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现处于管理人处置资产阶段,尚未进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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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栗克彩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栗克彩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8,894,019.18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5,003,551.64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栗克彩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陈士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栗克彩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7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4,279.29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涉及到本公司业务的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其他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其中: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2)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应收款项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619.51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0.4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存货了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86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公司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减值损失1,490.4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4,279.29 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14,279.29万元;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信用及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取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7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电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混改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混改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促进科技创新,完善公司治理、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深桑达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云公司拟按照“科改示范行动”政策,引入由核心团队和骨干人才组成的员工持股平台、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信创”)及外部战略投资人,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本次混改”)。公司已针对该事项进行预挂牌,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云增资事项预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本次混改拟引入资金不超过20亿元,其中员工持股平台及中电信创分别增资不超过8亿元、外部战略投资人增资不超过4亿元,深桑达作为原股东,放弃参与本次增资。外部战略投资人的引入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中电信创及员工持股平台将根据外部战略投资人摘牌价格增资。

2、鉴于公司与中电信创同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或“集团公司”)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刘桂林、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二)产权控制关系

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最近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子云公司基本情况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国电子云公司拟增资股权。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后,员工持股平台、中电信创持股比例分别不超过增资后中国电子云公司总股本的16%,外部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分别不超过增资后中国电子云公司总股本的8%,深桑达放弃本次增资认购权利。

经查询工商登记系统等公开信息,中国电子云公司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处以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中国电子云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历史沿革

中国电子云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20日,注册资本20亿元,深桑达持有其100%股权。

(四)简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电子云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模拟财务数据进行的专项审计,出具的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300号审计报告,中国电子云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因中国电子云公司源自深桑达云BU独立、实体化运作,并于2021年8月正式注册成立,为保证估值完整、准确,上述模拟盈利数据系假定中国电子云公司法人实体自2021年初即已存在、结合公司云BU业务情况而编制的模拟报表数据。

中国电子云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截至目前,中国电子云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五)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根据经中国电子备案的(备案号:5795ZGDZ2022092)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6252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中国电子云公司模拟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8,084.40万元,收益法下中国电子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93,208.40万元,增值额为245,124.01万元,增值率为509.78%;市场法下中国电子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9,436.01万元,增值额为201,351.61万元,增值率为418.75%。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为最终结论,即中国电子云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93,208.40万元。具体如下:

1、收益法

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a.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及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a)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b)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c)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d)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是指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形成的对外股权投资。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对外投资2家公司。评估人员结合被评估单位对其实际投资情况及财务核算情况,在了解分析被投资单位目前所处的经营状况后,选取适用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e)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为长期借款。

2、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两种方法的共同特点是均需要使用相应的价值比率(乘数)进行对比,并最终以此为基础评估出被评估单位的价值。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上市公司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评估结论应当考虑控制权和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的企业交易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控制权以及交易数量可能影响交易案例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交易价格。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在控制权和流动性方面的差异及其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由于与被评估单位所处的云计算服务行业并购案例相关联的、影响交易价格的某些特定的条件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知,所需要的资料难以收集,且无法了解其中是否存在非市场价值因素,因而交易案例法较难操作。对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法而言,上市公司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公开性比较强且比较客观,使得该方法具有较好的操作性。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本次选用上市公司比较法,选择市销率(P/S)作为价值比率。上市公司比较法的基本步骤具体如下:

a.选择可比上市公司

(a)选择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的选择主要考虑了市场的成熟度、证券交易的活跃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综合考虑本次评估选择国内证券市场作为选择样本的市场。

(b)选择可比上市公司

在准可比企业中进行适当筛选,以确定合适的可比企业。本次选择考虑的因素主要是业务范围、主要目标市场、业务结构、经营模式、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所处经营阶段等因素。

b.分析调整财务报表

主要是将可比企业和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调整,使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主要分析调整事项如下:

(a)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企业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的差异;

(b)调整非经常性的收入和支出;

(c)调整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与其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d)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调整的其他事项。

c.选择、计算、调整价值比率

选取可比企业作为样本,选取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收入增长率、资本成本、核心技术水平方面的指标作为可比指标。

d.运用价值比率

市场法常用的价值比率有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和企业倍数(EV/EBITDA),由于本次评估的是科技型企业,具有相对轻资产、盈利能力稳定的资产及经营特点,净资产规模与企业价值关联度较低,不适宜采用市净率(P/B),EV/EBITDA主要用于重资产型企业,公司为轻资产型企业,也不适宜采用企业倍数,其收入和盈利与资本市场的关联度较强,适宜采用市盈率(P/E)和市销率(P/S)方法,但是被评估单位正在初创期,前期研发及管理成本发生较为频繁,近期利润为负值,考虑被评估单位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盈利情况,本次价值比率选用市销率(P/S)。

以各可比企业的市销率(P/S)为基础,通过对可比企业财务比率指标的分析,将被评估单位相应的财务指标与可比企业逐一进行比较调整,得出以各可比企业的市销率(P/S)为基础调整后的市销率(P/S),经综合分析后确定被评估单位的市销率(P/S),然后乘以被评估单位销售收入,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考虑缺乏流动性折扣前)。

e.其他因素调整

其他因素调整包括流动性折扣、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及付息债务价值。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国电子云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外部战略投资人的挂牌底价不低于经中国电子备案的评估结果,挂牌底价确定为300,000.00万元,最终增资价格以外部战略投资人摘牌结果为准。员工持股平台及中电信创同步参与本次中国电子云公司增资,增资价格与外部战略投资人保持一致。

(二)定价依据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具体原因如下:

中国电子云公司整合了中国电子及深桑达相关云业务及资产等优势资源,是中国电子网信技术能力系统性输出平台,助力推进基础软硬件国产化,为政府及金融、能源、交通等关键行业打造数字化基础设施,链接应用生态。中国电子云公司构建涵盖云基础设施、云产品和云服务在内的产品技术体系,面向政府和关键行业客户,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本次收益法是根据深桑达对其的未来中长期战略规划,结合中国电子云公司自身现阶段所处行业地位、明显的技术后发优势和高效的整合中国电子客户资源的能力,进行的未来预测,反映了数字化转型背景下逐步落实中央战略要求、统筹推进中国电子产业部署的中长期规划,更能体现其内在价值。而市场法中,由于可比公司可选择数量受限,所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在资产规模、业务结构、运营模式以及发展阶段、发展背景和战略定位等方面与中国电子云公司差异性仍存在难以充分调整的因素,且评估结果受同类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大。故本次综合分析后,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资产评估报告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必要资料,对交易标的所处行业、标的公司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发表了意见,认为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模型及所采用的折现率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公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中企华具有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根据中企华的综合排名、历史案例、历史合规性、业务资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考量,认为其具备为本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出具专业意见的能力。中企华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评估师与公司及中国电子云公司等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五、本次混改暨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中国电子云公司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方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平台及中电信创同步增资,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

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后,员工持股平台、中电信创持股比例分别不超过增资后总股本的16%,外部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超过8%;三者合计股权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总股本的40%。深桑达放弃本次增资认购权利。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国电子云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方的挂牌底价不低于经中国电子备案的评估结果,挂牌底价确定为300,000.00万元。本次混改若以战略投资者、中电信创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增资比例上限结合摘牌价格300,000.00万元作初步测算,中国电子云公司混改后股权结构如下(最终结果将依据公开征集的战略投资者报价、中国电子云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以及中电信创出资的实际情况确定):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将依据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平台出资的实际情况确定。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暂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等特别安排,不会新增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交易目的和公司放弃认购权利的影响

本次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系中国电子云公司作为科改示范企业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如下:

1、促进中国电子云公司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政企数字化转型头部企业

中国电子作为网信产业国家队,贯彻落实“加快打造网信产业核心力量和组织平台”的战略要求,肩负自主安全计算产业链链长的重要职责。“中国电子云”是基于中国电子PKS自主安全计算体系及丰富的网信产业资源推出的高安全数字底座,中国电子云公司是“中国电子云”产品及业务实体化落地的载体,聚焦集团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主航道,提供全栈信创云服务和云产品,打造集团公司网信产业“出海口”,为党政、公共服务、关键行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通过实施本次混改及增资,中国电子云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快成为服务政企数字化转型的头部企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2、通过中电信创增资促进产业协同,更好促进集团公司自主安全计算产业发展

“中国电子云”即为中国电子的“云”,是基于集团公司PKS体系打造的全栈式信创云平台,是“坚底强链”战略的重要践行者。“中国电子云”链接飞腾芯片、麒麟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以及长城、迈普等整机外设厂商,支撑集团公司各二级企业开展政企、行业数字化领域业务,系统性输出集团公司网信技术能力,已日益成为集团公司内的重要业务板块。

中电信创系集团公司下属各主要二级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合伙企业,投向信创行业具有较高行业地位、重大影响力、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本次中电信创参与中国电子云公司增资,既符合投资方向要求,更可通过投资促进集团公司业务协同,系统性发挥PKS体系优势。

3、确保研发投入,在创新引领方面持续作为

深桑达作为集团公司中唯一从事云计算与存储主业的二级公司,近年来持续投入资源和力量开展“中国电子云”产品及技术研发,并与集团公司各二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基于PKS原生、云原生的安全技术,通过自研的软硬一体虚拟化技术,打造轻盈的创新型软硬件网络架构,构筑安全的云原生操作系统,自研推出了丰富的信创云产品线,并正在研发有望超越现有产品规格的分布式存储产品,在产品及技术研发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

通过实施本次混改,中国电子云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利于吸引更多高质量科技人才,并筹措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有利于中国电子云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在创新引领方面继续发挥作用,助力关键技术攻关。

4、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是本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国电子云公司通过实施本次混改引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及外部战略投资人,一方面可以建立相对完善的激励机制,为核心技术骨干、潜在的优秀人才提供更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另一方面通过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完善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等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健全董事会职权落实实施方案和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5、打造科技型公司,助力深桑达高质量发展

深桑达作为集团公司内第一家上市公司,近年来通过完成重组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的同时,实现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全面、战略转型,迈出了成为科技型公司的关键一步。中国电子云公司作为深桑达旗下承载“中国电子云”这一安全数字底座的实体,以信创云服务“千行百业”助力党政、关键行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趋势下,以及数据安全、信息安全重要性日益提升的大环境下,其作为科技型公司的战略定位日益清晰。通过实施本次混改,有利于中国电子云公司进一步提升科技实力,进而助力深桑达高质量发展。

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对中国电子云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100%降为60%,仍为其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性,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关联人中电信创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的前提下,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国电子云公司实施混改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团队的凝聚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决策程序及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履行公开征集外部战略投资者程序,能否征集到外部战略投资者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需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履行员工持股平台和中电信创增资及本次混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履行公开征集外部战略投资者程序,尚需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履行员工持股平台和中电信创增资及本次混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与本次收购相关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备案。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中电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混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等相关公告;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7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11月10-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传真:0755-86316006

(5)邮箱:sed@sedind.com

(6)联系人:朱晨星 侯楠楠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

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 “反对” “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8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5日至本公告日出具日(以下简称“本期”),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下属公司累计新增收到政府补助4,707.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4,707.62万,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4,707.62万,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2022年7月收到2022年6月增值税返还200.47万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6月计提计入其他收益,其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前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本期分摊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274.05万元;2022年9月,公司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386.65万元,该项政府补助预计将于11月份收到,预提金额与实际收到金额之间的差额将会在收到时调整当期损益。

综上,公司本期合计确认的当期政府补助收益约5,167.85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2022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桂林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告:2022-07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7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279.29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14,279.2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2022.09.3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报表的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2022.09.30)》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2.09.30)进行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回避了表决)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2.09.30)》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5.关于子公司中电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混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桂林、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回避了表决)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子公司中电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引入由核心团队和骨干人才组成的持股平台、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信创”)及外部战略投资人。本次混改拟引入资金不超过20亿元,其中员工持股平台及中电信创增资额分别不超8亿元、外部战略投资人不超4亿元。公司作为原股东,放弃参与本次增资。外部战略投资人的引入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中电信创及员工持股平台根据外部战略投资人摘牌价格增资。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7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2-08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辉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监事会确认《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一致通过该报告。

2、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3、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2022.09.3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已披露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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