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予撤销为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离婚协议从解除婚姻关系时生效,复婚并不能撤销已经生效了的离婚协议。若离婚后一年内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一般是夫妻双方协商统一意见之后需要执行的协议,如果想约定补偿金是可以的,但是需要说清楚补偿的原因,离婚协议中的赠予撤销为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二、协议离婚反悔的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如果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反悔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后对方反悔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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