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离婚的双方先就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孩子的抚养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内容:
1、起草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应符合社会的善良风俗和道德伦理,不能约定人身性的内容。比如,一方出轨就失去孩子的抚养权。
2、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到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到夫妻任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机构去办理离婚登记,在异地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签好离婚协议书的外地人员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3、领取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最后一步是领离婚证,领到结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
协议离婚后不用替前夫还债,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首先要起草离婚协议书,要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婚内财产的分配问题,然后携带相关的证件,去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一个月之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二、怀孕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怀孕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一般由婚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只能由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且女方孕期,男方除出现法定情形外,不能起诉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办理离婚的手续的方式:若当事人能就离婚协议一致,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请求离婚登记,经过一个月左右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当事人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可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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