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依法治国理念访谈律师的逐步深入,公民法制意识访谈律师的不断增强,大量民行案件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要求检察机关加强民行检察监督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特别是今年,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这既给民行检察工作带来重大机遇,也使民行检察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近日,裕安区检察院干警走访安徽公众律师事务所,让访谈律师我们来听听该所刘明星律师是怎么看待这些问题的。
一、如何看待民行检察工作访谈律师?
民行检察工作就是通过法律监督的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它不仅涉及到许多民生问题,有的案件还牵涉到一些热点或者群体性事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公正的解决,可能导致当事人与司法机关之间产生矛盾冲突,甚至造成“民转刑”等不良后果,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深入细致地搞好民行检察工作,及时、公正地化解矛盾冲突,将会有力地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因此,民行检察工作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作用极其重要。
二、如何做好民行检察工作?
(一)注重民行检察职能的宣传,保障当事人救济渠道的畅通。
要破解民行案源少的困境,首先就得让人民群众知道民行检察部门的职能。通过加强民行检察宣传,让人民群众清楚民行部门是干什么的,使其知道在法院之外还有检察机关民行部门这个“诉苦”的平台,营造“有申诉,找检察”的良好氛围。具体可采用:
1.制作通俗易懂的民行检察监督宣传资料,以展板、多媒体、视频短片等多种形式定期在街道热闹场所或社区开展宣传活动访谈律师;
2.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下乡、下基层活动,建立民行检察告知制度,条件允许的可以在较大的乡镇、社区、村建立民行工作联络站,民行干警专人定期接待咨询;
3.加强与社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涉法主体的联系,引导法律从业人员主动利用民行检察救济途径提供法律服务;
4.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力度,特别是改判效果好、有典型价值的抗诉案件,要大力宣传,扩大民行监督的影响力,使民行检察逐渐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从而早发现、早应对、早消除不稳定的因素。
(二)拓展民行检察的监督范围。
主动转变民行检察工作思路,拓展民行监督范围,坚持把裁判结果监督作为民行监督工作重心,在对符合条件的一审生效判决、调解书加强监督的同时,依法加大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力度。要实现监督错误裁判与纠正违法行为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违法行为调查工作,依法及时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统筹推进民行监督工作全面开展,提升监督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等涉法部门沟通协调。
要加强与法院等涉法部门联系,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正确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加强协调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工作分歧,努力就案件处理达成共识,使错误生效判决和诉讼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刘明星 费敏)
(材料根据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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