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真实起诉离婚案】 一个月快速离婚 2017年4月19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律师调解,本案在鼓楼法院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刘桂占副庭长【少年庭】。本案2017年3月8日立案,离婚结案时间2017年4月19日,历时1个月左右。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余略
律师经典策略:
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以及探视问题综合协商有一定障碍,在本次庭审之时,进行律师调解了多次的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调解,庄荣华律师也极力的配合法官希望能够将本案的双方矛盾彻底的调解完毕,达到案结事律师调解了、一别两宽的理想结果,最终双方也各退一步,综合考虑到了婚姻的无法维持,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在一次开庭过程中全部解决完毕,当庭拿到调解书。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是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时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附鼓楼法院离婚调解书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7)苏民初号
原告:A,男,住南京市鼓楼区。
被告:B,女,住所地南京市玄武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 0 1 7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A与被告B于2 0 1 4年2月1 7日登记结婚,于2 0 1 4年1 1月1 1日生一女C。现原告A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
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略;
三、略;
四、座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的房屋归原告A所有,座落于南京市雨花台区房屋的合同项下权益归被告B所有,以上两套房屋个人名下的贷款各自偿还;
五、个人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六、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纠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9 3 0 0元,减半收取4 6 5 0元,由原告A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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