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月律师(见月律师三皈正范)

你有freestyle吗?

你有freestyle吗?

???

  

呦呦切克闹~

见月律师了跟着潮流走~

嘻哈没有也得有~

别的我也不太会~

只能过来讲讲法~

边学边同你们讲~

苦心若能通你心~

再苦再累也开心~

大家每天都开心~

熊猫君要笑嘻嘻~

啦啦啦啦啦啦~~~

什么鬼?

整段垮掉

见月律师(见月律师三皈正范)

好啦好啦

快快进入主题来缓解这尴尬的气氛吧~

  点击链接回顾上期见月律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般规定+意思表示见月律师,这些你会么?不会我教你呀~| 熊猫民法第十弹

《熊猫民法》第十一弹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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