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一女主播不按合同约定直播但妮律师,遭遇经纪公司索赔100多万元。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在初次送达法律文书无果的情况下,仍想方设法联络送达,为双方调解架起沟通桥梁,让这起由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移送的涉及直播主播高价索赔案得以通过调解的方式促和,避免但妮律师了被告需付出高额违约金的后果发生。
收取签约费却不按约直播,经纪公司起诉主播违约
2022年2月,原告上海某文化公司与来自博白县的被告颜某通过网上签订了一份《独家艺人经纪合约》,约定原告担任被告独家经纪公司,向被告支付1万元签约费,被告在原定的互联网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分配直播收益。同时,双方还约定合同签订地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并就被告的直播时长、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期两年,自2022年2月14日起至2024年2月13日止。
合约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签约费,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直播,直播时长及次数均少于合约约定。2022年5月,原告向被告发出告知函,书面催告被告恢复有效直播,积极履行合同,但被告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2022年7月,原告向江北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06万元,并返还签约费1万元,同时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
案移博白法院,法官调解促和
南 京市江北新区法院受理该案以后,以案涉协议管辖条款无效,被告住所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为由,裁定将该案移送博白县人民法院处理。
博白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廖紫谕收到案件后,认真查阅了江北新区法院对被告的送达情况,并通过被告在合同中预留的联系电话拨打发现此为空号,其在合同中预留的联系地址邮寄送达亦因无法联系而被退回。遇到此情况,法院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按照被告在案涉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再次邮寄送达,被退回后视为送达,也可以选择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但廖紫谕考虑到如此不利于被告权利维护,更不利于实现案结事了,决定一定要寻找到被告的联系线索,争取面对面沟通调解的机会。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一遍又一遍地研究该份《独家艺人经纪合约》,廖紫谕最终发现合同注明的被告支付宝账号即为其手机号码,其收取签约费亦是通过该账号收取,并成功通过该号码联系上了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被告了解案涉诉讼的内容和风险后,表示会积极与原告沟通,努力与之达成调解协议。
2月16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告不再对原本高额的违约金进行主张,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包括签约金、违约金等在内合计62000元给原告,具体款项分12笔支付完毕但妮律师;除按该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支付的费用外,原告不再向被告追偿其但妮律师他损失;原、被告双方于2022年2月签订的《独家艺人经纪合约》,在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解除。
法官说法
本案中,原、被告在所签订的案涉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被告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法院按照该约定的送达地址邮寄诉讼材料,若被告注销了原手机号码无法联系,或者明确拒收诉讼材料,导致无法收到案涉诉讼材料的,法院依然可以视为已经送达了诉讼材料,并依法缺席进行审理。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应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勿心存侥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针对本案原告主张的超高额违约金,若被告不能收到诉讼材料,则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并提出答辩和质证意见,则法院不能主动适用以上规定,无法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判决对违约金的金额予以适当减少,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持原告主张的高额违约金,如此相当不利于被告的诉讼权利维护。
来源 | 玉林日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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