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应符合社会的善良风俗和道德伦理,不能约定人身性的内容。
2、带上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到夫妻任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机构去办理离婚登记,在异地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签好离婚协议书的外地人员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3、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的最后一步是领离婚证,领到结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
离婚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协议离婚时需要先起草离婚协议书,然后提交离婚的申请,通过离婚冷静期后就可以办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了;若是夫妻俩无法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协议书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变更的条件是:
(1)协议尚未生效的,需满足双方协议一致等条件;
(2)协议已经生效的,需满足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变更的时间为离婚协议后一年内等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
1、双方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离婚协议必须合法有效;
5、离婚协议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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