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法制网”可订阅哦律师死磕! “判决体现律师死磕了法律律师死磕的公正性,律师死磕我服从判决,认罪悔罪,不上诉。”
在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这位昔日“死磕派律师”的代表,认罪服法。他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
近日,一系列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天津密集开庭。相比翟、胡二人,周世锋身上最显眼的标签,莫过于“律师”。
(图:“死磕律师”代表周世锋。) 富于戏剧性的是:律师,本应站在辩护席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今,周世锋却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
全国律协负责人说,周世锋以律师名义为掩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甘于充当境外势力主导的“颜色革命”马前卒,其行为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与律师职业没有任何关系,与律师执业活动没有任何关系,但其行为败坏了律师职业的声誉,损害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 对周世锋等人的依法惩处,清除了律师队伍里的害群之马,必然会为广大律师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更好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这位负责人表示,周世锋案对于广大律师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和警醒。广大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珍惜职业声誉,维护行业尊荣,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 坚守三条法律底线:第一条底线: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律师身份和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个案,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不“推墙”、不做西方反华势力的棋子,应该是每一个公民的政治底线吧?律师,更不应例外。
从庭审认定的事实看,周世锋,恰恰是以律师之名和工作之便,做了“推墙派”——
“推墙”的路线也很清晰: 纠集乌合之众,先是舆论造势,然后动员人们上街,紧接着制造街头流血,最后寻求西方声援。几个回合下来,社会必然陷入混乱。看看,今天剑拔弩张的乌克兰,与无序为伴的西亚北非,苏联解体后经济滑坡的俄罗斯,你忍心看到中国重蹈这些国家的覆辙?颜色革命,带给一个国家的,唯有毁灭,而最终承担一切痛苦后果的,是小伙伴自己。
那个时候,你的身份便不再是“中国公民”,而是——难民。
为了实现颠覆的目标,周世锋等人也是“蛮拼的”。在一个叫“七味烧”的餐厅集会,赤裸裸地提出了“推动颜色革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
一个律师,且不说在事业上取得多大成功,首先应该有一个中国公民的底线,“以‘维权’之名行颠覆之实”,可怜那些被维权的人,也许到现在都没意识到,自己做了谁的棋子?
第二条底线: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律师身份策划、煽动、组织有关利益群体,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
(图: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
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律师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宪法法律事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能实现其价值。反之,利用个案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则是 把违法之举,延伸到了法律之外、法庭之外。
法院审理查明,周世锋的“舞台”,的确远不止法庭之上。广场街头,也是他的“表演场”——当然,很多是无需他亲自出面的。
周世锋这位“伪律师”曾做过这些:
指派“干将”吴淦配合谢某去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地, 张贴侮辱他人的标语,甚至驾驶贴满大字报的车辆,在法院内外“游荡”;在河北省保定市李某敲诈勒索一案审理期间,周世锋授意吴淦等人 将造谣污蔑材料四处寄发,并在网上大炒特炒,挑起一些人对司法体制的不满;其“干将”吴淦在江西省高院法院前 摆设“灵堂”,扰乱法院工作秩序,而周世锋却通过境外媒体发声,声援吴淦,诋毁国家,影响恶劣。
讲真,做这些事,是不需要读n年法律的。你让30万挑灯夜战通过司法考试、勤勤恳恳靠专业吃饭的律师同行怎么想?
第三条底线: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律师身份教唆、指使当事人串供、伪造证据,干扰正常司法活动。
在法庭上,一名合格的律师,应该是什么样子?首先,TA应该站在辩护席上,而不是因违法犯罪站到被告席,等待法律的审判。其次,TA应该有专业精神,通过搜集充分详实的证据,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而不是搞串供、伪造证据,混淆视听、掩盖真相。最后,TA应该尊重司法程序,因为TA明白,程序正义、司法公正,需要律师的参与,而不是煽动情绪,点燃对司法制度的仇视。
周世锋尊重司法制度吗?尊重公平正义吗?且听他曾经的“自己人”是怎么说的——在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谢远东在证言中说: “周世锋经手的案件,在法庭上动辄言语攻击法官、法院,如果达不到目的的话,他就以刑事控告书为要挟,恫吓法院、法官。而且周世锋毫不顾忌当事人的利益和法律规定。”
(图:周世锋在法庭上。)
通过证词,很容易发现周世锋根本不讲“制度”和“公平”,最坑的恐怕就是当事人了。眼看周世锋在法庭上这样折腾,几万块的代理费估计要打水漂了。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前两天说了一段话,小编觉得很精准。他说:“律师不是司法的装饰或陪衬,律师职业关系到公民权利的伸张、关系到司法正义的实现、关系到法治文明的进步。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律师是不可缺少的力量。”
他又说:“今天的法律人,如果一味追求金钱、追求名声,为了打赢官司,不择手段,不看对象,不看后果,那他就真是堕落了。这不仅是堕落,更是把法律玩坏了。”
更何况,周世锋的追求,还不止是名利。寥寥数言,发人深省。
今天,旁听完庭审后,深圳律师协会会长高树感慨: “周世锋真的应该和全体律师说一声‘对不起’。”
为什么?因为全国30万律师绝大部分都在勤勤恳恳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依法治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而周世锋案给这个行业造成了伤害。
(图:庭审现场,周世锋表示悔恨。)
是的,律师是懂法之人,更应敬畏法律、忠于事实,更不能是“法外之民”。上面“三条底线”,突破了任意一条,一个律师便不再有资格称自己是律师。 而周世锋的获刑,就是因为上演了“帽子戏法”——把这“三条底线”全部突破。
吕红兵说,周世锋这种借代理案件,采用庭外的、案外的不正当方式、手段扰乱社会的行为,既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整个律师行业是不认同的。 周世锋等人的行为,既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整个律师行业的形象。律师应当将执业落脚在专业上,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北京德和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毛洪涛通过旁听案件,深切感受到,执业律师一定要提升专业水平,把精力放在研究专业知识上。他说, 律师专业能力不行,不但帮不了委托人,还可能使自己面临法律风险。同时,律师在执业过程一定要有底线意识,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纪律和相关法律规定。深圳律师协会会长 高树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 执业律师在专业上要有建树的同时也应当要有底线,做到依法办事。律师哪些话该讲哪些不该讲,哪些事该做哪些不该做,要做到心中有数,决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三位律师在旁听庭审时都注意到:周世锋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的。三位律师提出,要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运作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该成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平台,而不该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平台。 律师,还记得你的初心吗?有人说,做律师,是希望成为当事人权益的维护者;有人说,做律师,是无法抵抗法学思辨的魅力;有人说,做律师,是心里有公平正义这杆秤,觉得靠自己的专业和努力,让蒙冤者得以昭雪,让每一个无辜者不受惩罚,是一种至高的荣誉与成就感。
而捍卫宪法尊严,更应是律师的初心之一。不是吗?
不逾越“三条底线”,不让自己成为颠覆国家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的逆行者。律师们,请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文章源自 法制网 长安剑公众号
本期编辑 于澄 陈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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