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孙律师工程诉讼)

既是“大管家” 又是“好参谋”

既是“大管家” 又是“好参谋”

“您好,我是犯罪嫌疑人孙律师的辩护律师,我来申请查阅卷宗,这是我孙律师的申请材料。”

“这些是今天移过来的案子,请签收一下。”

“您办理的这起案件信息填录不完整,案卡中个别信息填录相互矛盾,请及时更正。”

……

新年新气象,实干开新局。2月18日,新春开假第一天,宁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呈现一派忙碌景象。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全面履行职能,助力司法规范,于细节处力求尽善尽美,于点滴处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先后被授予宁德市“巾帼文明岗”“党员先锋岗”称号。

坚守:防控与业务“两不误”

案件管理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服务部门,也是检察院的“枢纽”所在,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等工作。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为做到疫情防控与检察业务“两不误”,宁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严格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相关工作部署,新增消毒柜、额温枪、消毒水等防控疫情专门配置。同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期间宁德市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业务办理指南,倡导以机要邮寄、网络查询、电话预约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工作。

“我们还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摸清必须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底数,对接公安办案部门具体承办人,协调集中送卷,确定送案时间,提前做好案件受理流转准备工作,确保所有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宁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检察人员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宁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在窗口接待中致力做到防疫不松劲,业务不停摆,引导来访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办案人员对案卷文档及时消毒,案件受理大厅实行每日消毒、通风……系列做法被评为市直机关“勇于担当”好经验好典型。

保障:维护权利“不打折”

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也不能打折。

宁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积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案件受理窗口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交叉接触。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在案件受理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引导律师通过网络预约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

“因疫情原因不方便出行,请问我该如何阅卷呢?”2020年3月,福安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来自江苏南京孙律师申请阅卷的电话。在接电人员的指引下,孙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福安市检察院对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上传的律师“三证”进行审核,确认该律师符合阅卷条件后,立即与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无缝对接,为孙律师实现了异地阅卷,极大地保障了特殊时期律师的执业权利。

与此同时,在宁德市检察院指导下,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还安排专人值班,实行“现场接待、电话接待、网上接待”三位一体的律师接待机制,做到隔山隔水不隔服务。

把脉:用数据说话“明方向”

孙律师(孙律师工程诉讼)

宁德市检察院案件案管部承担着全市检察机关案卡填录情况审核工作,从信息异常中及时发现业务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会商研判。

今年2月初,案件管理部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审查逮捕案件的不捕率低于全省平均值,但捕后不诉率、捕后判轻缓刑率又高于全省平均值的情况。案件管理部遂截取前三季度数值作为标本进行专题分析,邀请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商,围绕数据反映的态势、问题及原因进行“把脉问诊”,对症“开方抓药”。

在案件管理部的努力下,一个个统计报表中沉默的数据被激活,使之成为体现办案规律、反映深层次问题的分析报告。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业务部门指导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方向。

“数据质量是分析研判的基础。”宁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一名检察人员介绍,为确保业务数据填报准确规范,案件管理部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建立定期数据核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将核查通报情况纳入检务督察范畴,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还将业务数据填录真实规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评价指标,与检察官业绩考核挂钩。(福建法治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冯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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