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律师(范律师庆银)

  中国都市网讯 成都金河谷180户业主维权事件调查

  中国都市网讯 成都金河谷180户业主维权事件调查

  “金河谷位于位于温江新城区范律师,在老城区范律师的正东方,是整个温江版图中最靠近成都的位置。项目自然生态环境极佳,…….,为中国精致生活典范蓝本!”

  这段文字摘录自网络公开宣传的楼盘资料。然而,就是这家号称“排号抽奔驰,成交抽宝马”的楼盘,近日陷入了一场惊动当地政府和社会舆论的维权纠纷。

  

  引起纠纷的楼盘。

  业主:绿地被侵占 道路变狭窄

  业主们称,按照开发商与范律师他们的之间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当于2015年11月30日前向他们交付房屋。但是开发商在临交房前修改设计,并报规划部门备了案,临交房前一礼拜(2015年11月19日至25日公示,2015年11月30日交房)才予以公示,且公示前未通知业主,根据购房合同约定,规划变更前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同时按照规划法相关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到了那天,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但业主们认为,基于上述原因及拟交付的房屋不具备交房条件,因此拒绝收房。

  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范律师:开发商将本期小区公共绿地绝大部分赠送给部分一楼业主,且该公共绿地已经隔离;小区内宅间道路宽度仅为1.8米,不满足《住宅建筑规范》强制性条文及消防要求。

  

  该小区沙盘。

  2015年12月,部分买受人与开发商,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见证下,就商品房交付问题进行了协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就绿地问题,开发商认为,其已经在合同上明示,该绿地已经赠与一楼业主,其他业主不应对此主张权利。但参加谈判的业主们认为,小区公共绿地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尽管开发商在《补充合同》上提及绿地可能赠送,但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明示”,开发商将绿地赠与一楼业主的行为无效。

  就道路问题,开发商认为,双方争议的宅间道路不是消防通道,因此不应以消防通道的标准要求宅间道路的宽度。 买受人认为,首先,宅间道路最初设计的宽度即为4米,开发商更改规划未征得买受人同意,该更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无效行为,因此应当将宅间道路宽度拓宽至4米;其次,该小区内只有争议的宅间道路能够承载消防通道的功能,因此该宅间道路应满足机动车通行、消防通道的需要。

  

  一楼绿地被圈占。

  据业主介绍,针对上述两个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未作出倾向性意见。只是规划部门工作人员“个人认为”小区绿地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将其赠送给一楼业主的行为无效;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认为该宅间道路不是消防通道,再未作出其他意见。

  协商过程中,业主们得知,截至当日,开发商并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此证件的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

  最终开发商承诺同意将已经赠送给一楼业主的绿地划出7米宽度归业主共有,但业主们不同意,开发商同意将宅间道路拓宽,但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

范律师(范律师庆银)

  协商没有结果,买受人通过信访方式进行了维权,但尽管收到了不少的答复,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

  

  绿地被毁,树木枯死。

  律师:开发商涉嫌多处违约

  针对开发商拟交付的房屋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问题,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范其安律师认为,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导致逾期交房时,开发商应当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针对小区绿地问题,范律师认为,其一: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规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但是购房合同上并没有以图件尺寸、文字数值资料等明示公共绿化归私人所有,其二:开发商将底层绿地赠送给部分一楼业主应当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因此,开发商将小区内公共绿地赠送给部分一楼业主,并将公共绿地隔离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也侵害了买受人的集体利益,

  

  路灯在道路上。

  就入户大堂未建成,无围护墙的问题,律师认为,开发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承诺建成入户大堂,同时对入户大堂的地面、墙面、天棚均作出了明确约定,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开发商号称送宝马、奔驰。

  就厨房窗户面积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律师认为,开发商应当对厨房窗户进行整改,若无法整改,应当向买受人支付一定的赔偿。

  

  枯萎的花草,无人打理。

  业主给省委书记留言获回应

  今年2月23日,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刊发文章称:一名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希望小区内不合理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反馈称:

  网友反映世豪金河谷开发商有关违规问题的留言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责成区规划局调查处理,经调查,世豪金河谷商品房项目由成都金河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于2013年6月26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年区规划局对项目建设进行规划核实时,不存在“小区绿地被分隔成私家花园”的问题,符合规划相关要求,并已现场拍照取证,因此,区规划局于2015年11月27日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有人家安排工人,在紧张施工圈占一楼绿化。

  2015年11月30日,该项目交房后,有个别一楼业主将小区绿地隔离成私家花园。针对这一情况,2016年2月15日区规划局会同区治违办、区房管局等单位约谈了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开发企业按照规划批准要求进行整改并拆除已修建围墙。

  关于“违规修改小区规划道路”情况,经调查,该项目规划宅间路宽度为4米,开发企业在满足消防规范条件下,对部分宅间道路进行了绿化和景观设计,造成实际宽度变窄,区规划局已责令开发企业进行整改。

  目前,开发企业已做出书面承诺,近期将变窄道路恢复至4米宽度。下一步,区规划局将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将以上问题整改到位。

  

  这还是家示范单位?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5月份媒体来到金河谷暗访时候发现,圈占一楼绿地的许多围墙非但没有拆除,还有一些人家正在紧锣密鼓的搭建施工,没有见到相关人员进行制止。

  小区里不少绿地人为毁坏,花草树木死亡,也没有人问津。道路虽然整改了,但一些路灯还挡在路中间,造成了不小安全隐患,道路配套系统也不完善,最大的问题是,私分公共绿化的搭建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于是,小区不少业主向政府及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采取信访、成都市市长热线、《人民网》网上给地方领导留言等方式,投诉不断,他们希望开发商出面解决相关问题,更希望政府及主管部门能有效制止私搭乱建、毁坏公共绿化等违规违建现象。

  因为一些原因,媒体未能联系上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对于业主的一些说法和投诉,希望他们能够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的态度与原则,公开事实真相,妥善处理问题。(朱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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