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了后是否能反悔视情况而定。
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就签订的离婚协议反悔;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完离婚登记的,则可以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反悔,但是不能就解除婚姻关系反悔。
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发现对方隐瞒、转移财产反悔的,则要在离婚后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签订了离婚协议,是否还能反悔
视反悔原因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协议反悔如何办
对离婚协议反悔,分为离婚前和离婚后两张情形。离婚前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双方可以就离婚协议重新进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1、如果双方还未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双方可以对离婚协议的内容重新进行协商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2、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不可以擅自更改,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协议。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生效,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离婚财产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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