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记者 张雪
5月8日,家住桦甸市吉林市律师事务所的一位七旬母亲在家附近的小超市给儿子存话费,误说错一位数字,将300元存进另一位市民手机。“一波三折”后,对方答应于近日将话费返还。
七旬老人存错话费
对方称人在外地
5月9日,在桦甸市民武先生的微信朋友圈里,记者看到这样一条信息:“桦甸市1390×××8017这位朋友,一位七旬母亲误把300元电话费充到你的手机里吉林市律师事务所了,希望你能尽快与吉林市律师事务所我们联系。虽然我们不相识,但我相信我们可能会因为这件事情成为朋友。”
原来,5月8日,家住桦甸市的一位七旬母亲,在家附近的小超市给儿子存话费,误说错一位数字,将300元钱存进另一位市民手机。一开始,这位母亲给对方打电话,对方接电话,并称自己目前人在外地,不方便存话费,等他回到桦甸市后会把话费返还给她。但是第二天,这位老人再给他打电话时,电话就无人接通了。于是,她的儿子编辑了以上这条信息,并拜托朋友在朋友圈里转发。
5月9日,对方主动给这位母亲拨打了电话,并表示自己过几天回桦甸市,然后会第一时间将话费返还。
这位母亲说,自己不清楚对方之前不接电话的原因。她猜测后来对方主动和她联系也许是迫于舆论的压力。但是无论怎样,对方能主动和她联系,并答应返还话费,她就很欣慰了。
律师:不退钱属不当得利
吉林市鸣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庞巍认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从规定中可以看出,被充错话费的用户取得了财产利益,充值人受到了损失。而充值人没有法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给被充错话费的用户充值。因此,该笔话费对于受益的用户来说属于不当得利。受益用户依法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权利人与不当得利人无法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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