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消息东方律师网,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力金融”)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收购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科融通”)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为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调整,具体调整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申请停牌。目前,新力金融股票已于2017年12月11日全天停牌,并自2017年12月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开资料显示,新力金融原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
1999年11月8日,安徽省巢湖水泥厂、东关水泥厂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了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1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
2015年1月27日,公司完成对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五家类金融公司的收购事宜。收购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扩展至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融资性担保、典当和P2P网贷等类金融业务。
2015年7月,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省供销社成为实际控制人。
2016年3月25日,更名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新力金融发布收购草案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07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交易总作价23.79亿。
新力金融称,收购海科融通可以进一步推进公司转型,完善类金融领域的产业布局。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2.558亿元,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全国范围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并于2016年央行公布第三批支付牌照续展中顺利通过。
事实上在新力金融之前,永大集团也曾发布收购海科融通预案。2015年12月25日,永大集团曾发布公告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海科融通100%的股份,初步协商的交易价格为29.69亿元。
但无论是永大集团还是新力金融,收购案都不顺利。今年3月30日,新力金融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通字1711号)东方律师网:“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东方律师网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如今新力金融的持续停牌,再为这桩23亿并购案增添疑雾。
以下为公告全文:
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书还不到一个月,新力金融(600318)就遭到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的吴立骏律师告诉《金证券》记者,投资者唐某等人向新力金融索赔的案件,已经获得了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投资者诉讼已获立案
今年9月18日晚间,新力金融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查明存在2015年年报虚增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诉讼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披露不准确四项违规行为。时任新力金融董事长徐立新、总经理荣学堂、董事王毅、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桂晓斌、副总经理孟庆立、副总经理钟钢、独立董事陈茂浏、王家斌,时任监事齐生立、段佑君、章厚平均受到处罚。鉴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在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3月28日之间买入新力金融且在2017年3月28日至少持有一股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行动,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处罚决定书下达还不到一个月,投资者唐某等人向新力金融索赔的案件就已经获得了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根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认为投资者的起诉符合法院受理条件,决定登记立案。近年来,法院在受理投资者索赔案件上的立案速度较以往有非常明显的提升,很多类似的案件都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处理。
重组标的近期再受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布前后,新力金融被处罚的董事与高管短时间内全部辞职。由于被罚的监事之前也已经离职,公司目前的董监高人选中已经没有违规者,这被外界认为,公司是在为此前因违规暂停的重组铺路。
2016年10月,新力金融曾发布了收购海科融通100%股权的报告书,拟以21.49元/股定增8435.2万股+现金56600.18万元的方式收购海科融通100%股份,合计作价237872.58万元。同时,还要以21.49元/股募集配套资金150000万元。只是由于公司此前因违规遭调查,该事宜被暂停。而在公司违规事件调查完毕,违规高管全数离职的现在,重组理论上已经可以重启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海科融通常年因违规受到处罚。此前在证监会审核公司重组事宜时曾指出,被收购标的海科融通在过去三年每年都受到央行的处罚。从2014年到2016年,海科融通分别由于不同的原因遭到罚款以及被要求整改。除了央行的处罚以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还对海科融通下发了《现场调查通知书》,该协会根据举报于当日现场调查海科融通涉嫌违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违法开展P2P网贷商户的资金托管业务。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公司近期又一次遭到央行处罚。9月下旬,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这一处罚决定,被挂在了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网站上。也就是说,海科融通最近这四年,每年都会被抓住有违规事宜,一年都没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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