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家具经销代理合同
甲方;四川省德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弘圆富明商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了在家具销售领域进行合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区域品牌代理独立权、
二、甲方免费负责为乙方员工培训销售知识、办公家具知识、服务礼仪。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系列办公家具产品授权经销书。
四、甲方派专人协助乙方进行选择店址的无偿服务。
五、甲方在乙方开业前期派专业销售人员进行辅助性的营销策划,以及赠送内部培训手册十五本。
六、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间确保乙方在四川省巴中市内不会出现第二家销售甲乙公司系列产品经销商。
七、乙方在合作期间如在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开第二家办公家具系列产品专卖店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八、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转让品牌区域代理权。
九、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在专卖店内经销其他厂家的办公家具产品。
十、乙方每年必须完成1000万元整(大写:壹仟万元整)办公家具经销业绩。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支付甲方品牌代理费人民币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代理有效期限为2012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9日,如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还品牌代理费。
十二、甲方每年不定期的对乙方专卖店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三、合作期间如乙方有违法或违反此合同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代理费。
十三、其它: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如发生争议或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后向当地仲裁机构报请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双方应本着积极态度,在本合同的原则基础上进行修改、填补。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需另行签订延期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四川省德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大利星创意园1栋621号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13981808185
传 真:028-66133680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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