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某村征收搬迁过程中律师代理意见,拆迁方竟利用吴先生律师代理意见的哥嫂从老父亲手中获得一份空白《赠与书》,并就吴先生律师代理意见的两处门市部房屋签订律师代理意见了《补偿安置协议》,随后实施强拆。吴先生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冠领律师悉心应对,不负所托,成功帮吴先生撤销该《补偿安置协议》,并最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吴先生是江苏宿迁某村人,其父早年在村里置办了一处宅基地房屋。1994年分家时,这处宅基地房屋分给了吴先生,吴先生在1996年就该房屋办理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1998年,吴先生又取得了相邻地块律师代理意见的宅基地确权证书,并在相邻地块建设房屋。经多次翻建,两处房屋形成连体房,由吴先生与父亲共同居住、使用。后来,吴先生用这两处房屋经营门市部,办理了经营面积650平方米的营业执照。
2020年6月,当地街道办发布《房屋征收(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将吴先生的门市部房屋划入征收搬迁范围。但吴先生不服该方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6月,法院判决撤销了该安置方案。街道办眼见安置方案被撤销,干脆“剑走偏锋”,利用吴先生的哥嫂从老父亲手中获得一份空白《赠与书》,并就两处房屋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随后实施了强拆。
吴先生不服街道办行为,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李婧辉律师制定策略、代理维权,分别向法院提起撤销补偿安置协议之诉,以及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 对于补偿安置协议一案:
冠领律师依据《集体土地使用证》《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确权发证统计表》《行政判决书》等多项证据指出,两处房屋均为吴先生财产,他人无权作出赠与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街道办发布的《房屋征收(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已经被法院生效判决撤销,其无职权与当事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因为事实清楚,理由充分,上述补偿安置协议很快被法院依法撤销。
▶ 而对于强拆案件,冠领律师另外指出:
根据现场照片、接处警登记表等证据,结合双方及第三人陈述,能够证实街道办组织人员实施拆除案涉房屋行为时,屋内物品并未腾空交付,而且街道办与第三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已被法院判决撤销。据此,街道办在未与吴先生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53条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属于违法的行政事实行为。
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强制拆除两处房屋的行为违法。冠领律师代理这起江苏宿迁确认强拆门市部违法案胜诉,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吴先生的合法权益,为其获得强拆赔偿奠定坚实基础。(除办案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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