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闪亮律师辩护的牌匾
案结后,当事人和家属专程到重庆给智豪所和罗林律师各送上牌匾:1、团队智慧救人命、智豪刑辩力最强;2、力挽狂澜辩护枪留人、救人一命保全家庭生机。我想,或许这就是对刑事律师最高律师辩护的褒奖吧律师辩护!
二、是否能够保命?这是个问题!
黄边林(化名),男,四川人,因涉嫌制造毒品罪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原一审法院认定黄边林多次参与制毒,系主犯,案涉毒品共计500余公斤(冰毒成品379余公斤、液态冰毒125余公斤),判处其犯制造毒品罪,死刑立即执行。
他的家属到处找专业的刑辩律师,最终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求“保命良策”。张智勇主任是全国优秀律师,刑辩大咖,该所十几年来承办律师辩护了数不胜数的刑事大案要案,积累了疑难案件代理辩护的丰富经验,在业界取得了不凡的业绩,具有良好的口碑。于是,张智勇主任和罗林副主任亲自接待了黄边林家属一行。
二位律师首先稳定了黄边林家属痛哭流涕的情绪,听取了案情的介绍,凭着几十年办理毒品案件的专业经验和素养,初步判断本案部分事实没有查清、证据不足,有希望保命。黄边林家属因智豪律师的实诚、专业打动,当即决定重托张智勇主任指派的罗林律师主办黄边林案的二审。
三、二审发回重申,初见曙光
罗林律师秉承智豪律师“智者无畏、毫厘必争”的信念和专业严谨的工作作风,立即远赴四川高院和剑门古城投入到阅卷会见等工作中。
在本案原二审阶段,通过会见阅卷,发现被告人到案有检举同案犯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可能具有立功或者彻底坦白的情节没有查清和认定,发现被告人在案的地位和作用认定不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当的问题。故向四川高院提出并面见高院法官沟通了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获得采纳,本案被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值得一提的是,罗林律师自代理本案至本案重审一审改判之时历时二年6个月,共计会见被告人近二十次,当事人及其家属非常感动。
四、唯一改判
重审一审中,中级法院虽将五个系列案分案审理,但纳入全案综合审查。公诉机关补充起诉,指控黄边林系特大制造贩卖毒品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指控其参与实际制造毒品成品379公斤多、液态冰毒125公斤多、共计504公斤多冰毒,比原一审毒品数量增加300公斤。面临极大重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风险。
在这种逆风局势下,我们及时将本案再次提交律所团队会议讨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经过研讨,我们提出:
1、黄边林不是制造贩卖毒品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获得法院采纳,认定黄边林及同案被告均不是犯罪集团成员。
2、黄边林虽是本案排名第一被告人,但与另案中的两个主犯的所起作用和地位不是一个层级,明显小于那两个主犯,属于职业毒贩躲在幕后操纵、黄边林仅仅是牵线木偶、受指挥安排在制毒现场行事,起传声筒的作用。故重审一审法院认定黄边林虽是主犯,但客观认定其作用地位比另案两个主犯略小,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
3、黄边林在本案中虽然积极参与制造毒品次数多,案涉毒品数量特别巨大(这些都是判决毒品犯罪的死刑标准),但是其不是毒资出资者,不是整个制造毒品案的组织指挥指使安排者,虽部分实施了很多行为,但这些行为不是制造毒品的核心关键行为,其作用和地位与本案制毒技师的作用相比并不是更为突出和相对突出,对制毒技师不起指挥组织作用,甚至其作用和地位比制毒技师还要相对次要一些。重审一审法院最终认定制毒技师对制造毒品的作用更关键,同是本案主犯,从判决结果看,实际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即在对黄边林量刑上与另案两个直接参与本案的两个主犯应有区别,黄边林的量刑不应高于制毒技师,故同等量刑。
五、本案的处理结果:
本案系中院管辖范围内有史以来的最大的制造贩卖毒品案,包括5个相互关联系列案,共计判处和维持判处6个死刑立即执行。黄边林系唯一一个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缓的被告人。达到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终极目的。
立所23年以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司法局、市律协授予的“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大奖殊荣;在“重庆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中,破纪录连续四届斩获“最佳辩护人团队”的业内大奖(2015年、2017年、2019年、2021年)。若您想了解更多成功案件,请访问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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