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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刑事辩护律师袁朝阳: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权利:审查起诉
洛阳刑事辩护律师袁朝阳: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权利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权利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
辩护律师有权根据案情向检察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辩护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有权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主观: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交证据,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下列权利: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分析:检察院审查起诉会通知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如下: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与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不同,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在不同阶段的权利也不完全一样。 (一)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 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律师接受委托、与公诉机关联系、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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