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办案、渎职失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

一、违反案件管辖规定,越权办案的,按照《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二、对证人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按照《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立案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按照《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四、办案中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以及刑讯逼供的,一律先停止办案人员执行职务,再按照《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从重处理。

五、因办案人员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致人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依照法定程序,给予撤职处分。

六、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经上级检察院或监所检察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后,在一个月内不纠正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在超期羁押期间造成被羁押人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撤职处分。

七、检察人员因枪支滋事造成他人伤残、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渎职、失职的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依照法定程序,给予撤职处分。

八、违反《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规定》,侵占、挪用(使用)、私分、调换、外借扣押物品或将扣押款私存吃息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决策或知情不予制止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记大过以上处分。

九、利用检察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拉赞助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过以上处分;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决策或知情不予制止的,给予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记大过以上处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

以上就是律师365小编整理的关于对违法办案、渎职失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的相关信息。如有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关注,在线咨询~

律师365是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lawyer365.cn,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以上就是律师365为大家整理的《对违法办案、渎职失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8299.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2年 8月 25日 下午4:51
Next 2022年 8月 25日 下午4:51

相关推荐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导读:对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标准是当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以进行安全生产投入必要的资金的时候,会责令期限内进行改正,如果逾期未改正的话会责令停产停业,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的话,会进行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13日
    9600
  • 运输750克冰毒怎么量,相关法律规定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运输750克冰毒怎么量,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带来帮助。

    刑事辩护 2023年 1月 9日
    12800
  • 窝藏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别

    无论是自己私藏毒品,还是帮别人私藏毒品,都属于一种犯罪行为。那么窝藏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别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一、定义不同 窝藏毒品指的是为将犯罪分子的毒品窝藏在自己的住所或者其他隐蔽的场所,以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查。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自己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破坏国家对毒品实行管制的行为。 两个罪名是法条竞合(法条竞…

    2022年 8月 23日
    14600
  • 容留他人吸毒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容留他人吸毒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对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处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刑事辩护 2023年 1月 6日
    19900
  • 取保候审期间还可以收监吗

    导读: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被收监,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按照规定是要进行处罚的,在判刑时不能宣告缓刑的话,则就要收监。

    刑事辩护 2023年 1月 8日
    208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