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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关停有营业执照的铸造厂,国家有赔偿吗?
1、现实中政府相关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有可能就算企业环保设施达标,环保手续都齐全,也有可能会面临被关停的风险,实物操作中,这与以往我们办理的案件“以拆违促拆迁”性质相同。所以说企业建厂之初就要合法合规,以免的在遇到拆迁或者关停争取补偿方面被政府抓住把柄。
2、企业按政府要求关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有补偿赔偿。在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4、有补偿。个体营业执照拆迁,政府对被征收人应当依法补偿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与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营业执照拆迁补偿标准: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
环境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1、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如下: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 森林破坏;也会给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空气污染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
2、噪音危害 影响睡眠质量。研究表明,40~50分贝噪声就会干扰睡眠。40分贝的突然噪声可使10%的人惊醒,60分贝则可使70%的人惊醒。当连续噪声达到70分贝时,会对50%人的睡眠产生影响。
3、环境污染会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有害物质在环境中积累,会对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产生毒性作用,使其生长繁殖受到抑制或死亡。这种连锁反应会进一步破坏食物链和生态平衡,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长期影响。对经济发展的危害 环境污染还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政府有权以环保关停、关闭企业吗?且不予补偿?
法律分析:首先,政府是没有权利的。环保关停执法主体是环保局。
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实践角度出发,环保局均无权关停企业。地方性法规都不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法律实际上认为关于市场主体–企业的主体资格消灭问题属于重大事项,不能放任低位阶的主体为之。关停企业与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似性,单凭环保局尚不能决断这一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事项。
法律分析: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属环保局管辖之职责范围,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是环保局行政执法的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 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法律分析:养殖行为存在先后问题,现在是政府要引进水源地,并以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要求关停拆除为由不予补偿,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第二,因为先有的养殖后有的规划项目,所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论是关停项目还是拆迁给企业造成损失都要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政府在符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以强制关停企业。
政府有关停企业的权力,环保局可以责令停产、限期治理等等,环保局不能直接关停企业,但是可以向政府建议,或者责令企业停产、按日记罚等等。建议企业还是做好污染治理吧。
没有环评的老企业是责令整改还是直接关停
尤其是近两年来,东莞打击“散乱污”企业,就是七八个甚至十几个部门联合执法,停水停电了的情况下,就算无法直接关停,企业也只能乖乖注销或搬走。
合法,处罚后可以进行环评审批。《环保法》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没有权利的。执法主体是环保局,镇政府无权处理砖窑厂。
这里说的违法排放污染物,是指你排放污染物是经过环保审批的,而你没办环评,肯定是没有经过审批,那只要你排放污染物,就属于违法排放污染物,环保局可以直接罚款并责令你停产,补办环评以后再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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