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河南常青律师事务所张春举)

  摘要7月1日起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现场执法活动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7月1日起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现场执法活动,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怎样才能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民警执法须全程录音录像

  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6种现场执法活动,执法民警须全程录音录像,并且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6个月。对应当记录但未予记录,进而影响案件处理或者造成其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而对具有“应当进行现场记录的执法活动未予记录,影响案事件处理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剪接、删改、损毁、丢失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执法民警的责任。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对民警执法既是监督,也是保护,有助于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

  要习惯在群众的“镜头”下执法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出现多起与警察执法行为相关的社会热点事件,其关注的焦点最终往往落脚在“镜头”上。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河南常青律师事务所张春举)

  采访中,多位基层派出所民警表示,现在公安机关对于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出台了系列规定,从执法态度到执法程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出现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法行为,并受到公众质疑,损害了执法机关的自身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省公安厅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民警在处置过程中,要有效利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向围观群众表明警察身份,争取群众配合支持。

  一旦面临不规范执法行为时,公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省公安厅表示,除了法律规定可以拒绝的情形外,公民应先配合执法,再依法维权。公民如果认为民警执法不规范,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10投诉,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要让公众了解民警的执法过程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向记者表示,针对日常执法中常见的容易发生误解的问题,一线民警要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有据,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履职。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需要加强民警的素质,也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让公众知道民警执法有哪些权力,公众应该如何配合执法,以及怎样监督执法。

  省社科院一位法学专家表示,如今是自媒体时代,执法活动时刻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内,这对基层民警文明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全程录音录像,这不仅对民警执法权力滥用进行了约束,也对执法当事人的权益进行了保护,让群众在面对执法时感受到了公平公正和尊重。记者李凤虎

  标签:录音音频录像民警公安厅全过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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