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河南省焦作市医疗纠纷律师,论坛站长“勇敢的岩石”在时事焦点板块发布了一篇名为《焦作市人民医院公然向法庭提供伪证让法律蒙羞》的网贴,帖子一经发布,便在论坛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我们的站长“岩石”会如此愤怒呢?!!
据论坛站长“勇敢的岩石”爆料:
具体内容 内容稍长,请耐心阅读!
我和焦作市人民医院的官司,终于等到一审判决了。从提起诉讼到一审判决,已经经过了四年多的时间。这四年多时间里,为了证明人民医院的医疗责任,我和家人一面照顾两个孩子,一面被迫不断往返于医院、法院之间。
请律师、做鉴定、取证据,还要照顾两个孩子,可谓是操碎了心、花光了钱。但是,由于焦作市人民医院漠视患者权益,甚至向法院提交伪证,虽然最后赢得了官司,但是我却付出了太多的代价。
2011年1月我的两个孩子在人民医院出生,出生前后根据医院评分,孩子母子均处于最佳健康状态,但是,由于医院医护人员疏忽大意,未及时尽到医护责任,使孩子患了脑瘫。
但人民医院隐瞒事实,在明知孩子有健康隐患的情况下,仅为孩子做了个CT,在CT结果还没出来的情况下就让我们出院,并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直到2012年我们发现孩子健康有问题,到北京就诊,经北京医生查看孩子病历才发现人民医院隐瞒了医疗事故的现实。主要表现在,在孩子进入icu病房连续三四天血糖极低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向我们隐瞒真相,使孩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这些,都在后来的法庭审判中得到了验证。
如果说前面只是人民医院医德低下、置患者生命与健康于不顾的话,那么当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人民医院的行为就完全可以称得上无耻和卑劣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了:河南省焦作市医疗纠纷律师他们竟然篡改病历向法庭提供,希望以这种方法来证明自己的所谓“清白”。而为了证明十几个字的真伪,我消耗掉的是几万块钱和一年多的时间。之后,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必须用这份造假的病历,来认定医院的责任,为了还孩子公道,我们又在等待一年多后奔赴上海。经过司法鉴定,终于在一份假病历的基础上鉴定出医院承担责任的事实。
但是,即使如此,当一审判决出来后,其结果也让我们极为失望:人民医院公然向法庭提供伪证的行为,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而且判决结果竟然是按照人民医院最低赔付标准来判定的。人民医院疏忽治疗在先,隐瞒孩子的病情于后,致使我们错过了对孩子的最佳治疗时间。对两个孩子造成了终身伤害。对我们整个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医院并没有积极配合,帮助孩子进行恢复治疗,而是隐瞒真相,不断为自己狡辩,故意拖延时间,并且说出我的孩子活不了几年这种丧尽天良的话。
这是一种严重的医德败坏行为。这种行为是对患者权益的极大伤害。
为了给孩子治病,我们奔赴北京,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倾尽全力给孩子治疗。与此同时,家里的老人从此没有了笑容,只有唉声叹气。我自己本人,30多岁,被生活折磨的不会爱,也不会恨,就是麻木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不愿意当医闹,选择了相信法律,选择了一条最漫长,最温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面对强势的人民医院如此让人不齿的行为,我们感到深深的无力。
在网上看到过太多的、被人们称为“医闹”的人。他们总是被有些人质问“为什么不依法维权”。我们倒是“依法”进行了维权。但是,维权的成本实再太高了!面对无赖的可以公然向法庭提供伪病历的焦作市人民医院,除了当“医闹”外,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呢?
谁知道?
人民医院向法庭提供伪证被戳穿的事实!
对于此事,让我们看看其他网友是怎么说的?
@群言纵横:
医疗问题难以避免,出现问题医院应该实事求是告知家属,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尽量减少病残。那些隐瞒实情的领导与医务人员太不应该了!改写病历就是犯罪!!
@耗子:
赢了官司又如何,关键是两个可怜的孩子,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孩子的健康了,要是我杀人的心都有了。
@飓风:
对于医院来讲,我们都是弱势群体,没有知情权,得到的只是他们随意的一个结论。不能说医生都是无良,但是现在的医院体制,决定他们大部分做不到医者仁心,出了问题,我们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益。我们不想讹诈医院什么,只要求法律能够公正、公平、公开。
@jingying:
修改病例,做伪证,知法犯法,对患者极度不负责任,对法律的漠视,这就是医德?这就是白衣天使?以后谁还敢把病人送过去治疗,现在家里的孩子都少,一个普通的小病,全家人都是如临大敌,更别提宝宝是脑瘫了,可怜的宝宝,可怜的父母,可怜的家庭,严厉谴责人民医院的不负责任!!!事后还推诿,还说出那么恶毒的话,素质在哪里,医生的职业道德在哪里,太气愤了!
@青枫浦上:
为什么有医闹。因为患者面对医疗机构是妄妥妥的弱势群体。我父亲是一名资深外科医生,听他在家忍不住向老妈说过好几起因主治大夫马虎,甚至玩忽职守造成的医疗事故。基本都在医院的捂盖忽悠之下抹平了!印象深刻的就是白发苍苍的父母叹息人心不古。医闹的产生是医患矛盾激化的结果。依法维权之路如此艰难,让普通患者家属遭受精神,精力,经济的三重折磨。
对于医患纠纷,小编一直都是抱着一种很谨慎的态度来对待的!因为医患纠纷真的很复杂,而且真假难辨,小编也不想被某一方当枪使而去冤枉另一方!不过,小编看了“岩石”站长发的鉴定书截图后,就不得不怀疑:人民医院的这种做法,真的很无耻,很下流!
我们很难想象,当一家医院,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竟然可以公然向法庭提供伪证,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又是需要多大的胆量啊!
要知道,《民事诉讼法》里可是有明文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而面对涉及两个孩子一生的成长、涉案标的达500万元的案件,人民医院提供伪证,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应该受到处罚吗?
同样,在前些日子里,论坛也有一位网友爆出《焦作市人民医院还我孩子》的事件,小编通过平台也推送过两次:
往期回顾:
①情况危急,请大家救救这位可怜的孩子吧!
②事态发生最新变化!主治医生逃跑,“武警”介入,究竟谁能来救救这位可怜的孩子?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焦作市人民医院就爆出了两起医患纠纷,而且患者还都是孩子!!!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焦作市人民医院的医生们都是干什么吃的?此时,小编突然觉得很无奈、也很无助,为这两位孩子的家人们感到无助,也为我们普通老百姓感到无助!写到这里,小编不由地开始同情那些所谓的“医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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