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导读:对于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的标准一般是责令期限改正,如果逾期未改正的话,那么会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如果导致发生了重大的安全事故的话,会进行撤职处分,并且需要进行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话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

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3、越级报告:

(1)事故发生单位越级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越级报告。必要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4、事故续报、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续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补报。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在不构成刑事责任的时候,只需要进行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在安全生产上没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时候,第1次发现只需要进行改正即可,但如果预期没有改正的话,则需要停产停业进行整顿。

以上就是何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365.cn/14005.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2年 12月 13日 下午5:54
Next 2022年 12月 13日 下午5:56

相关推荐

  • 入室盗窃罪1万量刑标准,相关法律规定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入室盗窃罪1万量刑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刑事辩护 2023年 1月 8日
    12600
  • 检察院不予起诉是不是就结案了?

    导读:检察院不予起诉一般情况下是就结案,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这个阶段如果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那么检察院是可以通过不起诉这样的一种决定来了解案件的,但是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一切都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具体的判断。

    刑事辩护 2023年 1月 8日
    1.0K00
  • 律师侦查阶段会见需要批准吗

    导读:律师侦查阶段会见不需要经过批准,只要律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递交了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看守所就需要及时安排会见。不过,犯罪嫌疑人涉嫌参与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14日
    17000
  • 指定地点监视居住一般在哪里

    导读:检察机关应当指定除场所、专门办案场所之外的场所监视居住,指定居所要便于监视、管理,符合办案安全要求,并具备正常的休息和生活条件。一是指定临时监视居住场所。二是建立固定监视居住场所。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21日
    12300
  • 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导读: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保释),但是否能批准还需要看实际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29日
    198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