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公司要解散清算,而公司在注销登记前,仍然具有法人资格,所以仍然具有企业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注意:
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
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需要解散清算,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所以公司未注销登记的,公司仍然具有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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