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律师函并非上诉的法定条件,只要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就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上诉不要求发律师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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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进行的解答,上诉不要求必须发律师函,只要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就能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律师函不是提起上诉必须满足的条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以及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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