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枪支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如下:
私藏枪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对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一)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但前者必须是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后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二)在主观方面前者由过失构成,后者则出于故意。
在司法实践中,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难以区分。
二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并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
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任何措施,而是心存侥幸任其发生,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后者行为人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只是过高地估计和轻信了这些条件,才使得危害结果未能避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私藏枪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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