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出庭通知书,并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在向行政机关送达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中,应当一并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及相关法律后果等事项。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出庭通知书,并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行政机关在庭审前申请更换出庭应诉负责人且不影响正常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行政诉讼有哪些
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
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
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
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
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通过小编进行的分析可以知道,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审理时,法院通知其出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出庭通知书,并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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