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不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是指对他人造成损害时,给予受害人的经济补偿。而滞纳金中对逾期不交纳罚款的被处罚人加处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身体受伤有哪些
赔偿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被处罚人加处的滞纳金不属于损害赔偿金,滞纳金是在被处罚有逾期交纳罚款时,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对被处罚人加处的罚款,是属于行政处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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