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搬迁赔偿款能要求一次性付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公司搬迁拆迁补偿款一般3个月能够拿到。
征地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未补偿到位的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和房屋。
二、公司搬迁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吗?
1、公司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只需要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就行,这种情况属于签订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条件有所改变,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合同的内容要由劳动双方确定。
2、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定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公司若是因为拆迁而需要搬迁,那么拆迁方式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至于补偿款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是可以协商确定的。若是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之中,对拆迁款的发放时间、发放方式没有约定,那么可以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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